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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把两万多块钱成本饭局附加家庭隐私换来的成果公布在群里,大家讨论后得到如下结论:最大问题是租期太短,按球场投资将近九十万算,三年每年折损三十万,以后顺利续签倒好,续签不了球场这些东西没办法重复利用,损失巨大;场地无论地理位置、尺寸、房屋结构、停车等条件接近完美,目前找不到更好的,以后找到的可能性也很低;比起租别人场地,建自己的用起来更方便更有利于长期发展;先把场地租下来再说,万一有变化,还可以做工作,说不定有转机;方经理说的“要有赚钱的打算才能做到非盈利的目标”得到彭志刚的肯定,经营上至少要留一定的余量,以应对未来无法想到的各种开支。
学校成立阶段,请客吃饭这类活动不会少。王小惠作为税务稽查科科长,对成本比较敏感,建议王强记账,不能老是自己贴钱。王强嘴上答应,心里却认为结交方经理全区长这些人,虽说是给足校办事,但关系是自己的,这种费用不好算到足校头上。不过,别的人办事也会产生费用,先记账,以后给予报销很有必要。与彭志刚商量后,先建立一个暂行的财务制度公布在群里。
落实两条腿走路的策略,王强马不停蹄,到体育局,在田局长办公室谈挂靠体训中心和租用河东体育中心场地及足校注册问题。田局长跟方经理一样问了一句:“你哥的任命要下来了吧?”王强的答案也一样:“听说快了。”
体训中心下面挂靠了相当多的培训班,羽毛球、乒乓球、篮球、游泳,也包括足球。都是短期的,利用寒暑假赚快钱。都是教练个人行为,体训中心收一定的管理费,招生的时候允许使用体训中心这块招牌。
王强要办的培训学校,与短训班完全两回事,与体训中心没有半毛钱关系。第一步在体育局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申请表》,填好培训机构名称,地址,培训项目,招生对象,单位法人,机构负责人等资料后交给教育局审核,两局通过,盖章,得到《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因为足校是非盈利性质,下一步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对于非盈利机构国家有相关优惠政策,田局长建议先到民政局打听清楚,反正体育局这里“没任何问题,河东场地大概还有两三个月才交工,不急,随时来办。”临走的时候又加了一句:“足协也要登记一下,足校培训能力归他们审查。”
王强跟民政局打交道少,通过球队里在民政局上班的兄弟引见给朱局长。在朱局长办公室,局长也以:“你哥的任命快下来了吧?”开场,王强的标准答案:“听说快了。”
民政局这里主要填写《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所有捐款人,哪怕只捐两百块也要填承诺书;足校的所有收益只能用于足校的发展,不能分红;企业所得税全免;可以申请国家划拨土地也可以进行国有资产的转让。王强对划拨非常感兴趣。
朱局长:“市中心的地皮是不可能的,划拨都非常偏,肯定比河东体育中心偏。你们足校名声没做起来,建这么偏只怕影响招生。不过长远来看,可以先走程序,过几年说不定不偏了,那个时候再批就批不到了。”
“可以走国有资产转让,你们租的仓库就是国有资产,本来就是划拨给石化的。不过,央企架子大,听说他们的程序走起来也很复杂。”
跑了财政局才知道“民办非(盈利)企业单位”无需在工商局注册,下一站是质监局,领企业代码,再下一站是税务局。只要前面手续通过,后面两站肯定没问题,而整个流程的起点在注册地址,没有注册地址,后面一系列表格没办法填。刚出民政局就接到秘书小汤的电话,说另一波人要租仓库,也是做足球场,开口租金每月给一万,问是不是王强走漏了消息。王强一头雾水,因为办手续跟几个主管部门讲了租石化仓库,还有筹备小组和家里几个人知道。不管问题出在哪里,有人抢仓库,动作得加快。
王强带着乾律师找小汤,小汤带着两人找生产部长,生产部长找来仓储科长,根据乾律师意见,租赁合同在小汤拟好的原稿上做了少部分修改,科长签字,部长盖章,整个过程,加上王强路上所花时间,不到两小时。租金半年交一次,三万租金,一万押金,王强先垫资,对方开了收据,从法律上讲仓库的使用权已经到手,只不过旧围墙要拆除,新围墙要开建,合同上规定半个月内完成,到那个时候施工队伍才能进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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