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给屠五相亲
半堆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七十章 给屠五相亲,假千金替嫁糙汉后被宠翻了,半堆土,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人家屠深比屠五还小些,都已成亲了。
再不娶妻,那孩子早晚被白老爷带成浪荡子。
不过因为王秀珍的事,屠五对娶妻十分抵触,唯恐弄一个麻烦的惹事精,导致家破人亡,兄弟离心。
屠大娘想了想,在围裙上擦擦手,说道:“你跟老婶婶们说一说,要是有合适的,就让我们父母先相互了解。要是我们觉得可以,再让老五和姑娘相处一段时日,自己做决定。”
屠二点头,又听樊梨梨在上面问,“还可以自由恋爱呢?我以为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直到入洞房前都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
屠大娘笑着说,“你这丫头,怎么跟馨月一样,嘴上也不把个门。”
屠二解释,“高门深闺间,多半是这样,就像你跟老四,成亲前是不是没见过?不过这种并不是唯一例子,其他情况也有。”
在民风相对开放的大靖,可没有男女未婚前绝对不可碰面这种说法。
逢年过节,男男女女们逛城隍庙,碰上心仪的哥儿姐儿,便赠以香包,扇坠或者手绢等信物,偷偷恋爱也是有的。
普通乡村间,也有山歌对唱表达爱意的传统,有时候两人唱着唱着,感情出来了,再由男方去女方家里提亲。
只要不在婚前搞出“人命”来,男未婚女未嫁,符合风俗,多半不至于被沉塘浸猪笼等。
而一般相亲,是男女双方的父母先看看对方的孩子,觉得不错,再让他们继续交往,多多了解,自己决定是否能走到一起。
所以在大靖,包办婚姻不算主流,正常家庭都会给孩子们自主选择的权利。
当然,要是父母死活不同意的婚事,孩子们也拧不过。
如今,对屠记来说,当务之急,就是把屠五的婚事给办了,免得他一有空就在外头鬼混。
现在只是听歌赏舞,万一开了荤,流连忘返怎么办?
屠二办事效率极高,第二天就带回来消息,说是城北有户人家,以前是村里的猎户,后来到城里开了间小商铺,专卖野味。
这户人家有个女儿,比屠五大三岁,从前帮爹娘守着铺子,以致于一直没相亲。
如今她弟弟也大了,能够帮忙接管铺子,她就能放心嫁出去。
屠二刚说完,樊梨梨就问,“那姑娘长什么样,漂亮吗?”
屠馨月也问,“人品怎么样,不会是王秀珍那种吧?”
“姑娘家的事情,我怎么好打听?”屠二作为一个吃瓜专业户,这点职业操守和基本尊重还是有的。
屠大娘说道,“人怎么样,见一面就知道了。这事先别跟五郎说,免得他离家出走。二郎,你约个时间,让我们也看看姑娘。”
樊梨梨立马举手,“我要去我要去!”
她可喜欢吃瓜了,相亲这种既很有意思,又跟自己没关系的瓜,怎么能不吃呢?
屠馨月倒是难得的没兴趣,说道:“明天我跟阿迟要带孩子们去学堂看看,年纪够的,都送去读书,免得成天在后院吵闹。”
屠馨月家的两个,屠郁那三个,年纪小的就算了,超过三岁的,管他三七二十一,都往学堂送算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