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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瑾瑜靠着竹藤躺椅,享受着难得的阳光,旁边是语笑嫣然的公孙兰。
公孙兰带着温柔的笑容,拿起一颗颗糖炒栗子,剥去坚硬的外壳,把又香又糯的栗子仁送入到李瑾瑜口中。
她当然不会在栗子中加醋。
糖炒栗子是她最擅长做的小吃,也是她最喜欢的小吃,就是因为发自内心的喜欢,才会刻苦练习火候技巧。
公孙兰对糖炒栗子的重视,甚至不亚于霓裳剑舞,剑舞是她成名江湖的标志牌,糖炒栗子是她最大的爱好。
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公孙兰看来,剑舞和糖炒栗子,对她而言都属于“乐之”。
既然是发自内心的喜欢,那就不可能在炒制的时候加山西老陈醋,这就好比李瑾瑜不会在温柔刀上面淬毒。
至于那什么毒栗子,很大一部分是公孙兰的炒作,毒药是很昂贵的,用剑杀死一个人,就能省一份毒药钱。
若是按照传闻,一颗栗子能够毒死三十个人,常人买一份糖炒栗子,至少也有三四十颗,换而言之,为了毒死一个人,付出的是毒死一千人的毒药。
无论是七秀坊还是红鞋子,都非常的缺钱,这种付出和收益严重不成正比的生意,一般情况下绝不会做。
毕竟这玩意儿不能回收啊!
李瑾瑜手中拿着一份信笺,那是狄飞惊最新送来的情报,详细的记录着唐门和权力帮的争端,以及他的预测。
公孙兰问道:“我听长歌门的那些长辈说过,唐门掌舵者唐老夫人,看似顽固守旧,实际上阴险狡诈。”
李瑾瑜道:“她不是守旧,她是非常的隐忍,懂得积蓄自身力量。
唐十五那个狂人,麾下有三护法七煞神九金刚等数十位高手,唐老夫人能够和他抗衡,高手方面显然不弱。
能够培养出这么多的高手,唐门的底蕴可想而知,只不过唐十五那家伙太过骄傲,超出了唐老夫人的预料。
如果唐十五能够隐忍十五年,唐老夫人绝对可以把唐门掌握在手中。
到那时,唐门的战力,比之权力帮只强不弱,不过话又说回来,十五年之后的江湖,又该是什么样子呢?”
公孙兰道:“十五年后的江湖,被你祸害的人才凋零,那些名传千古的洞天福地,也被你祸害成废墟,江湖武者出门,都是夹着尾巴小心翼翼。”
李瑾瑜道:“这未必不是好事。”
公孙兰惊道:“这是什么好事?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树敌还不够多?”
李瑾瑜道:“随你怎么说吧,我只是觉得有些失望,咱们俩怎么说也曾并肩作战,你却对我误会如此之深。”
“呕!”
公孙兰做出呕吐的姿态。
“怎么了?这个时候你可不能开这种玩笑啊,我大姐会打死我的。”
公孙兰抓起茶杯扔向李瑾瑜,略带羞恼的说道:“我是被你装模作样的语气恶心到了,胡说什么东西?”
李瑾瑜拍了拍胸口:“家里边最近管得有些严,我有些反应过度,你可能不知道,我大姐最近似乎……”
“似乎怎么样啊?”
“比我老娘还啰嗦,那个……大姐你什么时候来的?我什么都没说!”
以李瑾瑜的灵觉,如果在野外,当然能够察觉到尉迟明镜靠近。
但这是在家里,谁会在家里时时刻刻保持高度敏锐?更别说刚才正在和公孙兰逗趣,怎么会探查外界环境?
在家里的时候,李瑾瑜除了对于杀意的灵觉,别的都会下意识的削弱。
见到大姐的瞬间,李瑾瑜一熘烟飞奔出去,跑得比兔子还要快五分。
尉迟明镜看向公孙兰,颇有几分考察的味道,公孙兰觉得浑身别扭,但却不敢离开,只得暗恨李瑾瑜混账。
“长歌门公孙兰,不愧是美人榜前三甲的美人,当真是倾城国色。”
尉迟明镜坐在李瑾瑜的藤椅上,拿起了一颗糖炒栗子:“尤其还有一手不俗的厨艺,比别的弟妹都要强。”
李瑾瑜家中妻妾,不是豪门大户就是名门正派,不是抓捕盗贼的神捕就是纵横江湖的女侠,少有擅长厨艺的。
厨艺最好的,可能是柳儿。
江玉燕虽然是穷苦出身,对于各种家务都很熟悉,但只会炒家常小菜。
这很正常,厨艺需要大量练习,青菜豆腐还好说,若是海参鲍鱼、鱼翅燕窝等贵重食材,岂是她用得起的?
那些学到正经本事的,都是自幼拜大厨为师,跟着师父在厨房做活。
靳冰云也会做菜,只不过靳冰云做的那些菜,就连江玉燕,都觉得实在是太过清澹,也实在是太素了一些。
煮面不能加个荷包蛋么?
加一点葱花蒜末提提味也好啊!
这对靳冰云而言是不行的。
佛门不能吃荤,“荤”指的不是各种牲畜的肉,而是指葱姜蒜韭菜等带有刺激气味的食材,并不是不能吃肉。
至于不能吃肉的戒律,还要感谢萧衍这位皇帝大菩萨,萧衍对于佛法崇拜到了骨子里,一方面兴建佛寺,另一方面则是设定了无数的佛门戒律。
说白了就是,在我眼里你们都是神圣之人,怎么能够食人间烟火呢?
靳冰云不是尼姑,只不过毕竟是慈航静斋出身,自幼学习佛法,肉类可以吃三净肉,葱姜蒜却真的不喜欢。
听到尉迟明镜称赞她的厨艺,公孙兰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正要想几个聊天的话题,李瑾瑜绕个圈儿跑了回来。
李瑾瑜搬了张椅子,坐在尉迟明镜身边,为尉迟明镜剥栗子。
“大姐,我和你说啊,天下最好吃的糖炒栗子,就是公孙女侠做的。”
尉迟明镜哼了一声。
“你这小鬼头,我管你几天,你就觉得我烦,我是拦着你拈花惹草?还是拦着你去江湖中胡混?”
李瑾瑜赶忙说道:“大姐来了,家里的事就安定了,大姐来了,我的任务就轻松了,大姐来金陵只做三件事,帮助弟弟,帮助弟弟,还是……”
尉迟明镜嗔怪道:“这是什么不正经的东西?看你这样子,估计是觉得骨头有些松了,想出去好好玩玩。”
李瑾瑜道:“不会很久,大概十天半个月就能返回,我还计划着,在龙抬头那天,请姐姐为我理头发呢。”
尉迟明镜道:“唐门,权力帮,还有那什么右武王,都很麻烦,不能一味地莽撞强攻,你要请几个帮手。”
李瑾瑜道:“我的帮手,不是主动送上门儿了么?正好顺路去趟峨眉,请峨眉佛宗的高人看看,有没有办法解决一刀的魔性,可谓是一举两得。”
归海一刀是个定时炸弹,李瑾瑜外出的时候,当然要带着他一起走。
相比于李瑾瑜那些江湖朋友,归海一刀有个最大的好处,便是该下死手的时候绝不手软,拔刀之后绝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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