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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妈妈很快就带着小桃红和柳儿离开了长春楼,在距离百乐门不远的弄堂里面找了间屋子安顿了下来。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尽管是这么动荡的年代,百乐门内还是一片的歌舞升平,纸醉金迷。小桃红本身就有一大片的忠实拥护者,在长春楼内,小桃红每月只坐台一天的情况下都能维持长春楼的生意兴隆,来到百乐门。小桃红几乎每晚都有歌舞表演。试想一下,一个江南水乡深闺内一般养大的角色才女,在百乐门这么一个销金窟内唱着水乡小调。
吴侬细语的歌声,在衣着性感的舞女之间环绕。视觉和挺绝的盛宴,让小桃红一跃成为大上海的当红歌星。
百乐门的公子哥献殷勤的花样总是没有长春楼的各位老板们实在,鲜花,现金,珠宝以各种各样的形式送到了小桃红的手中。若是以前,小桃红一定分文不取,直接拒绝。现在,小桃红会挑选着那些守着绅士风度的公子哥们的礼物接受,再和对方进行一场绅士的约会。
小桃红长袖善舞游走在各大势力之间,成为了大上海有名的交际花。
这样颓废的生活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飞逝着。小桃红在结束有一场的酒会之后洗尽铅华走在了回家的弄堂中,害怕红妈妈担心,小桃红从来不让那些公子哥送自己回去。月色照亮了昏暗的弄堂,看着眼前出现的这人,小桃红只觉得恍如隔世。柳斯还是记忆中风度翩翩的模样,但是小桃红的心却已经很老很老了。
柳斯看着眼前打扮时髦的女子,也是一阵的恍惚。小桃红在她的记忆中,就像是封建时期养在深闺中的娇小姐,保守娴静,甚至因为是长在长春楼那样的地方,带着过分的拘谨。她的美毋庸置疑,让留洋回来的自己一度深深的着迷。
长时间的相处,渐渐地让小桃红身上的优点变成了无趣呆板。柳斯也慢慢的从迷恋中清醒过来,重新投入自己愿意为之奋斗一生的革命事业。但是眼前的小桃红,打扮成上海滩最时髦的样子,身上还是带着那股大家小姐的感觉。如此矛盾的差异出现在一个人身上,让柳斯觉得自己的爱情再度死灰复燃了。
”好久不见,刘公子。“小桃红温柔的声音打断了柳斯痴迷的目光,柳斯愣了愣神,风度翩翩的笑了笑回答道:”好久不见。“就这么一句话,让小桃红再度陷入沉默。
眼前就是自己等了一辈子的人,现在他就在自己面前,小桃红自己却已经不喜不悲了。“他好像爱上你了。”我肯定的说道。“对,他爱上我了,只是不知道这次又能坚持多久。”这段时间,小桃红对于像柳斯那样的眼神看着自己的人见过很多很多了。
其中不乏一些青年才俊,所以看着柳斯这样的目光,反而让一直以来放不下的小桃红彻底的放下了。
也许从始至终,柳斯看待自己一直就像是长春楼和百乐门的那些客人一般,短暂的痴迷想要得到自己,在得到之后又会被新的人吸引走目光。所以,上辈子柳斯才会在得到自己之后渐渐的将自己抛在了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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