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小尚吃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36章 母亲动怒,加持年华,村小尚吃,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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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也有绕道的,也有走错道又重新折回……直到过了中午的饭点,才来到水埠镇。

对这个小镇,他怀有特殊的感情。

他在这里浑浑噩噩的滞留了三个月,人世间却倒退了38年的光阴。

也就是说,他这一生将重享38年的华年。

这不是重点,而是他知晓这38年人世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这才是他的幸运所在。

他很普通、甚至说很平庸,却因为这点,他可用降维的眼光看待和处理世事,事事皆能抢占先机。

车辆临近水埠镇,他没有急着进镇,而是来到湖边,眺望一望无际的湖光秋色……

让思绪徜徉在这湖畔、天空和光阴之中。

去年的此时,或者说38年后,他驾车前往临河省首府,去组织一次书画的拍卖会,途径此地遭遇了一场车祸,生命就莫名的溯回到38年前的1982年。

这座小镇和这片湖水,就是一个时光宝盒?

在某种机缘巧合的作用下,时间就可以倒流?

问题是,重生后的他,失忆了。

恰巧忘记了自我。

那时的他,是最软弱最无助的,犹如丧家之犬。

他依靠乞讨,奇迹般的苟活了下来。不管怎么说,是小镇的人让他活了下来,他一定要为这里做点什么……

范建新看着眼前广阔的湖面,思忖最多的是在这里修建休闲、娱乐、观景、游玩……的场所。

他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等自己赚够了钱……也许用不了多久。到时候,找最好的规划师来设计,找最好的建筑团队来建设。

让这里变成一个集游玩、休闲、度假的景点。

建好后,将景点的产权捐赠于这个小镇,让小镇的人们从此躺在家里,也能过上无忧无虑的富足生活。

在这片湖畔,建一个主题公园,名字就叫“新生”公园。既纪念自己的重生,又带上了自己名字的一个字。

到时,可在公园立一块气势雄伟的大石碑,刻上“新生”二字,再刻上自己流浪的经过?……

喔,这不合适,那会暴露自己是重生人的底细。

忽然,清代无名“诗丐”流传下来的一首诗,出现在他的脑海。

“身世浑如水上鸥,又携竹杖过南州。饭囊傍晚盛残月,歌板临风唱晓秋。两脚踢翻尘世界,一肩挑尽古今愁。而今不食嗟来食,黄犬何须吠不休!”

以这首诗,纪念自己在这里当了三个月的乞丐经历,恰好!

这首诗,立意旷放悲怆,行文工整绝妙。写尽了人世间风光的萧清,世事的苍凉,及文人的疏放,乞讨的悲酸!特别是末句,明为斥黄犬,暗指社会的黑暗,表现了落拓文人的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节。

诗的前半部分,颇有柳永的放浪不羁之清风;后半部分,却又笔锋陡转,气吞河山,傲骨铮铮!反映出诗人胸襟之豪放、义气之豁达,不同凡响。

可以断定,作这首诗的乞丐,绝非凡夫俗子,定有一番曲折悲惨的人生经历。

只可惜,其一生唯留下此绝命诗一首,姓氏名谁,家境经历,都随着他的死,而成为永远无法解答的谜团。

据说,其死后,郑板桥读了他的这首诗作,惺惺相惜,亲自为其收敛、掩埋,立墓碑。

范建新想,也许诗人也是一位失忆的人,忘却了自我……

失忆的痛苦是无法与世人相说的,没经历过的人,无论如何也是体验不到其中的悲苦!

到时,一定要把这首诗刻在“新生”公园的石碑上。

想到这里,范建新又惦念起曾藤子老师家中挂的那幅,郑板桥的画作……

面对此景,范建新的头脑中忽然有了一丝的印象,甚至可以说近似于幻觉:他在出车祸时,有个粗壮的汉子将他拉出已变形的轿车。

可,这一切,形同虚幻……

范建新在湖畔徜徉良久……终于收回思绪,驾车进镇。

一进小镇,他迫不及待的将车停在了闫大姐,那间裁缝铺的边上。

“小,小先生?!……”

闫大姐正忙着缝纫呢,听到外面汽车停车的声响,转过脸来向外看去。只见一个衣着光鲜,帅气又高挑的小伙子,手上拿着两个鼓鼓囊囊的崭新书包,从汽车上下来,笑盈盈的走到她面前。

“闫大姐……”范建新不出声说话还好,一张口却哽咽的说不出话来,直接“噗通”一声跪在女人的面前。

“小先生,真的是你啊!……快,快起来……弄脏了衣服。”

裁缝店的女老板,看着穿着上乘布料,缝纫极好西装的范建新,也是一脸的高兴。她是裁缝,仅从范建新这身行头,就知道衣服的主人非富即贵。

她是非常敬仰和尊重有文化的人,去年范建新在这里乞讨,她就发现他很有文化。

今天范建新的样貌,才是她心目中该有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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