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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蒙跟随大军进入老虎口之后,对关城内的一切都感到十分好奇,这是他第一次离开草原,跟着哥哥走上征途。
这里似乎没有一点青草,草原上牛羊成群的场景在这里基本上看不到。地上铺着的是石板,建造城墙的也是石头,除了石头之外,小镇上倒是有不少木头造的房子。
这跟他想象中的中原一点都不一样。
他觉得明国应该是一个十分富饶的地方,地板都是用金子铺成的,随处可见的牛羊随便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百无聊赖之际,他离队独自前往小镇,本来只是想闲逛,却被一个正在卖力推销酒水的小二给吸引了。
多蒙生平最好烈酒,草原上的酒他喝了个遍,对明人的酒,一向嗤之以鼻。不过前几年兄长给他带回一坛子名叫烧刀子的烈酒后,他就爱上了明人的酒。
见是一个穿着鞑靼战甲的彪形大汉,那小二明显有些发憷,不过还是强笑着将多蒙引进了不算大的酒肆。
“贵客一位1小二大声吆喝着。
多蒙很享受这种被人畏惧的感觉,他觉得畏惧就是尊敬,尊敬就是畏惧。
“客官,请问您来点什么?”小二笑眯眯问道。
多蒙大手一挥,用生硬的汉话道:“给我上最好最烈的酒。”
最好最烈?
小二有些为难,在明人眼中,最好的酒不一定最烈,最烈的酒不一定最好。
不过他也是个聪明人,马上就想到了办法。
于是乎,他从酒缸里舀出了最好的女儿红和最烈的烧刀子。
见小二端来两壶酒,多蒙有些纳闷:莫非这明人是看我的装束,以为我好欺负?
不等他问话,小二已经开口解释了:“客官,您要的酒来了。这最好的就是女儿红,虽然比不上绍兴最好的酒,但入口温润,后劲十足,已经是本店最好的酒了。这烧刀子是贩夫走卒的最爱,下口烈,如火烧,入腹后火辣,是本店最烈的酒。”
多蒙不满的嘟囔道:“明人就是麻烦,最好的酒不烈,最烈的酒不好。”
他也没嫌弃,出来的时候兄长再三嘱咐,不得在外生事,似乎这次的出征并不是为了打草谷那么简单。
端起酒,三口两口将那女儿红喝了个干净,他仔细咂摸着,貌似那小二说的没错,这酒还真跟他形容的一样。顿时,多蒙的心情好了不少。
随后的烧刀子,更是让他感觉浑身的毛孔都要张开了一样舒坦,整个人都沐浴在那火辣辣的滋味之中。
很快,两壶酒就被他给喝了个干净。
在中原,除了江湖上的人士,还真少有如此豪饮的人,一点下酒菜不要,光是喝酒。
小二在不远处的柜台看着这个鞑子,心有余悸。
不管这次为什么鞑子进犯之后对他们秋毫无犯,以前的阴影依然停留在这些普通老百姓心中。
“爹爹爹爹,阿牛哥给我送了个花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十分俏皮的对掌柜的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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