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火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六十章 无过错责任,书中自有颜如聿,夜火火,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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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姜芮书给了他一个冷眼。

老头不甘心瘪瘪嘴,安分下来。

姜芮书又问:“你在看到金毛之后,有没有对金毛吹口哨或者做手势或者做表情等等动作?”

“没有,我躲都来不及,哪敢逗它啊!”

姜芮书心里有了数,转而问被告,“被告,你遛狗的时候,是否给金毛戴了嘴套?”

老头一听就知道这个问题对自己不利,皱起眉头:“嘴套那种东西套在嘴上很不舒服,谁家爱狗会买那种东西,不过我给我家金子套了牵引绳。”

“那你牵住了吗?”

老头噎了下,“我家金子脾气一直很好,从来没扑过人,更没咬过人,是从正规渠道买回来的,狗证齐全,每年按时打疫苗,没有一点违规的地方。”

“事发当时,你没有牵着狗,是吗?”

“没有,但是我把绳子拴在了树上,金子一向听话,让它不动就不动,要不是有人逗它,肯定不会乱跑。”老头意有所指。

“你怀疑有人解开了绳子?”

“不然金子也不会挣开绳子。”

“有证据吗?”

“证据我没有,不过这是最有可能的可能。”

那就是没证据了,凭空乱猜。

姜芮书全都明白了,“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还有新的论点或疑问吗?”

男生那边表示没有。

老头见姜芮书没反驳自己,还以为她赞同自己的推断,点头表示没新意见。

这种案子责任方明确,案情不复杂,姜芮书当庭就宣判了,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驳回被告的赔偿要求。

“不是,我怎么就败诉了?”老头不敢置信,“我赔他的医药费就算了,为什么他打死了我的狗不能不用赔?”

“这叫做无过错责任,但凡狗咬人,非被咬之人的过错,饲主或管理者就要负责,而狗被打死,被咬之人无需负责。”姜芮书耐心给他解释。

“不对,这不对!你是不是欺负我不懂法又没请律师,跟那边的律师一起忽悠我?”老头一脸不服气。

“这是《民法通则》第127条的明文规定,你若不信可以去查一查,或者咨询律师。”姜芮书礼貌微笑。

“还整什么规定,我哪里知道?你们就是欺负我不懂法!”老头拍桌指着姜芮书的鼻子,叫嚷:“你领导呢?把你领导叫过来!我要投诉你!”

一直没吭声的刘一丹听到这话,忍不住说了一句,“这位老先生……”

“你叫谁老先生?”

刘一丹只想翻白眼,都六十了还不是老先生,尊敬你才这么喊,面上却是跟姜芮书如出一辙的微笑,“这位先生,姜法官真的没骗你,不信你过来我这里看,民法通则上就是这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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