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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聿这厮,过于刁钻!

接下来是原告三的质证,原告三的情况跟杨新宇差不多,唯一的问题是他被校医猥亵的时候因为过于害怕连质问都不敢,这也导致他的证据不如杨新宇充分,不过好在他有人证,被猥亵后他曾经跟自己的好朋友倾诉,当时好朋友想帮他讨个公道,是他自己害怕被非议而退缩,如果不是计聪找上他,跟杨新宇一再鼓励,他自己鼓不起勇气站出来指控校医。

后面几个原告的情况大同小异,最机灵的是一个一年级新生,他仅仅受到了言语骚扰就意识到校医不怀好心,果断远离对方,校医还想骚扰他,他果断跟校医摊牌,不过他自己觉得这事不光彩,也就没说出去,若不是计聪闹出来,还把律师都请好了,他或许会自认倒霉,等毕业后忘记这件事。

十一个原告各有证据,情况有轻有重,李逸寒唯一能争辩的便是被校医得手的原告都是自愿的,至于言语和信息骚扰都很难否认,所以性骚扰是毋庸置疑的了。

最后陈述的时候,秦聿还给了一记重击,“纵观十一个原告被骚扰猥亵的过程,可以发现他们有很多共同点:他们都是在大一的时候认识被告,在被告的主动接近下熟悉起来,这时候人生地不熟,最容易获取他们信任。除了原告一,其他原告都来自农村或者经济条件不大好的家庭,性格腼腆内向,不善于交际,少有人会关注他们的状况如何,因为性格上的弱势,他们很容易被控制,又因为性格内向,他们不善于向外人求助,这意味着一旦他们有不好的遭遇也不会引起关注。原告一虽然家境良好,但他来自外省,父母离异再婚,在家中不受重视,也是被忽略的一类人。”

秦聿看着审判席,“十一个原告的遭遇都是有预谋的,在他们被看到的那一刻,他们就被预定了结局。”

人生地不熟的他们渴望交到新朋友迅速安定下来,对于出现在学校里的人可以说毫不设防,这是最容易获取他们信任的时候,关系亲密后,很多不妥就会被掩盖,亲密的关系也会成为他们逃离的障碍。

“但想要逃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秦聿目光掠过自己身边的原告们,“因为他们是男生。在人们固有的印象中,女性被骚扰是被占便宜,男性被骚扰却是占便宜,男性被性骚扰说出来像个笑话,甚至很多人听到这种事会起哄,‘艳福不浅!’‘我怎么没有这么好的运气?’诸如此类的言论,几乎没有人会想被骚扰的男性多么不舒服。同样的,受害者们面对社会的固有印象,他们在遭遇性骚扰的时候会担心会被嘲笑而难以启齿,甚至很多人都没有被骚扰的意识,他们认为那是不恰当的玩笑。”

计聪默然,最开始他就是这么认为的,觉得校医发的骚扰信息是不恰当的玩笑,直到对方暴露意图才知道怎么回事。

“其实被骚扰的男性会感到被冒犯,会感到不舒服,会留下心理阴影,就跟女性遭遇性骚扰一样,没有什么区别。”秦聿一字一句道,“男性和女性一样,都有拒绝性骚扰的权利,法律也赋予了同样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这里面的‘他人’,包括了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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