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火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百三十四章 证词相悖,书中自有颜如聿,夜火火,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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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住?”
“一个人,我喜欢安静,而且我的作息跟正常人不大一样,白天睡觉晚上工作,跟人合租容易有矛盾。”
“你一般几点睡觉?”
“凌晨三四点。”钟俞补充道,“有时候状态好,会画到凌晨五六点,碰上赶稿通宵也有的。”
听到这里,邱家人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见过她,原来不是秦律师找来做假证的……
秦聿不知道他们心中所想,实际上他会找到钟俞是个意外,那天去案发地点碰到钟俞搬家时,他仍没想到钟俞会是关键证人,直到后来再次寻找证据才找上她。
“你在家办公?”他继续问道。
“是的。”
“案发当晚你什么时候睡觉的?”
“那晚我没睡。”
“为什么?”
钟俞微微低头,“那天晚上我男朋友来找我,想让我换个正常的工作,我不愿意,跟他吵了一架,他提出了分手……”
“你们吵架是什么时候?”
“大概十二点半。”
所有人都是一愣,公诉人更是眼瞳一缩,这个时间……
“吵了多久?”
“就一会儿,那时候很晚了,我不想吵到别人。”
“你如何能确定自己跟男朋友争吵的时间是十二点半?”
“因为他摔门出去后,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他没接,通讯记录上的时间是十二点四十六分。”
这个时间比张大芳说的更明确。
公诉人不自觉屏住连呼吸,这仅仅是为了推翻张大芳的证词吗?不,没这么简单,他心中慢慢浮出一个猜测。下一刻,他听到秦聿问出了关键问题:“案发当晚,十二点半的时候,你有没有听到楼上有争吵声?”
钟俞摇头,“没有。”
“你当时在跟男朋友吵架,会不会没注意到?”
钟俞略作思索,摇头:“如果是激烈的争吵,我肯定能听到,因为安福小区是很老的小区了,隔音很差,平时上下楼和隔壁说话大声点都能听到,除非是哪家做了隔音装修或者声音很小。”
两个证人的证词冲突了。
张大芳凌晨十二点半听到的争吵声可能是钟俞跟男朋友闹分手,而钟俞在同一时间里没有听到其他人争吵,同样是被害人一层之隔的邻居,若是邱承望和被害人发生激烈的争吵,她们应该都能听到。
如果钟俞所言属实,那么邱承望和被害人在凌晨十二点半就没有发生争吵。
而邱承望自己说过他和被害人有过争吵,那么,他们是什么时候争吵的?
公诉人目光紧紧盯着秦聿,感觉答案马上就要揭晓。
秦聿看着钟俞,再次提问:“案发当晚,你有没有听到楼上发生过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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