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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周围时空的不断变化。
最终,宗慎出现在一个极为热闹的城市之中。
周围往来之人密密麻麻。
临街还有商铺,进出的商户络绎不绝。
其中不乏一些气息强悍,身穿奇特铠甲和宝剑的修炼者。
英姿勃发,充满了希望。
这个城市十分的奇特。
既有仙道文明的特征,也有科技文明的特征。
天空中,是飞行的银白色金属飞艇。
时不时还有修士驾驭者法宝横空而过。
城市中,除了那些古色古香的古典建筑以外,还有不少装饰着大片大片透明琉璃窗户的摩天大楼。
对,就是那种四四方方正儿八经的摩天大楼!
此外,宗慎还看到人群中,有人穿着一套类似前世钢铁侠一样的金属铠甲。
“有趣的世界。”
他眉毛一挑,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
身形一动,下一刻就化作了一个书生打扮模样的年轻人,融入在人群之中。
“张道友,听说了吗,朝廷的靖仙司所属的商会,又推出了新品,人龙甲,穿上以后,即可一步登天,拥有媲美法境十八阶法道金丹境界的实力!”
宗慎的前方,有两位青年并肩而行,修为都在法境第九阶。
其中一位背负着一柄大斧的年轻人突然说道。
“此事我已知晓,那人龙甲好是好,但是价格太过高昂了,并非我俩可以承受的起的。”
“算下来,需要斩杀十几只法境十四阶以上的魔族才能买得起,你我的修为也不过才法境第九阶!”
另一位士子打扮的年轻人唉声叹气道。
那一位身材高大,背负着一柄大斧的年轻人再次说道。
“咱们修炼朝廷学堂传授的人龙拳也有一阵子了,确实精妙无比,深不可测,但是进度却比不上魔域开辟的速度。”
“现在的孽州之中,无尽孽海里,魔域的前几层都已经被完开辟了。”
“那些实力低微的魔头都龟缩不出,我们能够猎杀到的魔头越来越少。”
“听说那天工院倒是有不少好东西。”
“就比如那基因药剂,一级的基因药剂就能媲美法境第三阶的实力。”
“只要能买到六级基因药剂,就能拥有媲美法境十八阶的实力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基因药剂的售价极为的便宜,只有人龙甲的十分之一,你我只要努力努力,倒是能够买得起。”
这个高大年轻人言语之中,极为的推崇那天工院。
却见那士子打扮的年轻人摇摇头。
“袁兄,此言差矣!”
“那天工院的所谓基因药剂虽然便宜,但也有着很大的弊端。”
“最大的一点,那就是服用以后,身体将会被完改造,所有的经脉丹田都将不复存在,再也不能修行功法。”
“想要晋级,就只能依然天工院,不断的去购买更高等级的基因药剂。”
“这不是长久之道,袁兄我们还是脚踏实地的修炼吧,至少晋升之路还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听到士子的话。
那位高大的背斧青年,也点点头。
“言之有理,走吧,今天是学院讲课的日子,不得错过了、”
说完,两位青年就加快了脚步,与位于其后的宗慎渐行渐远。
宗慎耐心的听完二人的话。
眉头渐渐凝在一起。
“无龙心法,龙符…”
“无龙神王古尘沙……”
“我懂了,这是还未从无尽大陆脱离的神州!”
宗慎明白了。
当年的无尽大陆在神州脱离之后,就化为了硕大的人间界。
面积不可度量。
此时宗慎所在的地方,正是无尽大陆化为人间界之前的神州!
这时的神州天地尚未顶鼎,神州人族随时都要面对魔灾的爆发。
好在以古尘沙为首的靖仙司稳定了局面。
但是局势依然复杂。
同样,也是无龙神王早起崛起的地方。
这里,更是后来落入万神大陆的中圣州!
“好家伙,登天塔竟然复刻出了一个小神州!”
“这个世界的威能注定不如当年真正的神州,但是按登天塔的特性。”
“恐怕还真能模拟出一些本质上的东西!”
宗慎最期待的不是这个,而是无龙神王古尘沙!
若是这一界有有一个复刻版的古尘沙。
哪怕是仅仅复刻版,拥有了一丝古尘沙的特性。
恐怕都具备了无上的姿态!
古尘沙,也就是无龙神王,是真正继往开来,改变的天地的角色!
开创了许多个第一,许多个不可能。
若是宗慎能够在这里与复刻版的古尘沙相遇,那也是一种了不得缘分!
这让宗慎都有些期待起来。
不过他却并不着急。
这个时间点,无龙心法还未诞生,但是靖仙司的理念和影响力,已然在民间传播。
这也算是无龙心法的雏形。
宗慎正在感悟无龙心法诞生之前的脉络和经历。
可以从中获得创造真理的经验。
这比让他直接参悟无龙心法的价值还要大的多!
“有意思,今日那靖仙学堂讲课,人人都可以旁听,我也去凑凑热闹去。”
宗慎咧嘴一笑。
心情大好!
因在个人微博账号中称肖战粉丝群成员在群聊中使用违法头衔等,一微博用户被肖战工作室发声明称“故意抹黑肖战先生个人形象”,并被该工作室投诉至封号。
日前,该用户施某以名誉权纠纷为由起诉肖战工作室及新浪微博关联公司。
4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则二审民事裁定书中获悉,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施某在微博发文的行为经被告肖战工作室关联公司报案,公安机关已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侦查,故本案因存在犯罪嫌疑,不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据此,裁定驳回起诉。经原审原告上诉,2021年2月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被“声明”及封号,微博用户提起名誉权诉讼
一审中,施某诉称,2020年4月21日,被告厦门仲夏之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夏之月公司”)通过微博名为“肖战工作室”的账号发布“声明”,大致内容为:“施某于2020年4月20日使用‘XX’账号在新浪微博平台发布的部分图片及视频,公然宣称肖战先生的粉丝群成员在QQ群聊中使用违法头衔,并认为这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卑劣手段,胁迫原群主转让管理权限后进行的恶意篡改、违法操作,属于故意抹黑肖战先生个人形象的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后,因被告仲夏之月公司投诉,“XX”微博账号被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定义为“恶意营销号”而被关闭。
施某认为,被告仲夏之月公司发布的“声明”内容扭曲事实,还使用模糊指向、暗喻等方式
因在个人微博账号中称肖战粉丝群成员在群聊中使用违法头衔等,一微博用户被肖战工作室发声明称“故意抹黑肖战先生个人形象”,并被该工作室投诉至封号。
日前,该用户施某以名誉权纠纷为由起诉肖战工作室及新浪微博关联公司。
4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则二审民事裁定书中获悉,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施某在微博发文的行为经被告肖战工作室关联公司报案,公安机关已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侦查,故本案因存在犯罪嫌疑,不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据此,裁定驳回起诉。经原审原告上诉,2021年2月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被“声明”及封号,微博用户提起名誉权诉讼
一审中,施某诉称,2020年4月21日,被告厦门仲夏之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夏之月公司”)通过微博名为“肖战工作室”的账号发布“声
被“声明”及封号,微博用户提起名誉权诉讼
一审中,施某诉称,2020年4月21日,被告厦门仲夏之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夏之月公司”)通过微博名为“肖战工作室”的账号发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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