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bar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十一章 一个秘密,签到系女神,鹤bar,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林宁没吃是怕这动机不纯的姑娘使坏。
李莎没吃是因为难过。
“在梦里,你最喜欢吃我做的排骨了。”
“你也说是在梦里。”
“就尝一块,就一块,算我求你。”
她的语气,多了丝哀求,泛红的眼,多了期翼。
想到系统先前给的庇护,林宁果断站起身。
不到五分钟,去而复返的他,才刚落座,李莎哽咽道。
“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
“只是去洗个手,顺便换双拖鞋。”
“看到了,还是女款。”
“呵,随便拉了双,吃吧。”
林宁笑了下,说话时,夹了根排骨。
还别说,她的厨艺不赖,一小块精排,色泽饱满,入味够劲儿。
“好吃吗?”
“好吃。”
好吃就是好吃,没必要撒谎。
随着筷起筷落,胃口大开的林宁,这些天,难得吃这么多。
全成在望的李莎,记忆里,饭后一杯茶,是他的习惯。
“要喝茶吗?”
“不用。”
。。。。。。
半小时后,小区,人工湖。
之所以来这儿,是李莎的提议。
片刻前,收拾过厨房的她,提议去湖边走走,说是有事儿聊。
“老公”
“说人话。”
“林先生,谢谢你的去而复返。”
或许是想到了什么,再次开口的李莎,有种说不上来的失落。
“如果是我,我不会让个陌生人接二连三的来我家,更不会吃他做的菜。”
“所以呢。”
“以我对你的了解,你不是在给我机会,你是想在我身上找答案。”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可以告诉你个秘密,前提是你要答应我三件事。”
相爱多年,林宁的为人,李莎最是清楚。
正是因为清楚,犹豫再三的她,才决定给林宁一个需要自己的理由。
只有对他有帮助,只有他需要你,他才会在你身上下功夫。
这是他的缺点,也是李莎最不喜欢的一点。
“好,说来听听。”
不难猜,她是想拿梦里的事做交换,不等李莎开口,林宁补充道。
“我指的是你那三件事。”
“第一,不许追问,第二,在这件事上,无论你做什么决定,都要事先跟我商量,第三,娶我。”
明显是有备而来,脱口而出的她,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
看在眼里的林宁,刻意迟了半分钟,方才道。
“我才18,就是我答应,法也不答应。”
“那就先订婚。”
“不怕我反悔?”
“别人或许会,你一定不会。”
诺不轻许,言出必行,一直是他的人生准则,在这点上,李莎有这个自信。
“谢谢你的认可,抱歉,你的秘密,我没兴趣。”
“如果这个秘密跟公公有关,你也没兴趣吗?”
“公公?什么公公?”
讲真,还真没认识个谁是叫公公的。
林宁皱皱眉,没等想出个所以然,前一秒还蛮认真的李莎,突然笑出了声。
“傻样儿,我是你老婆,你父亲,我应该叫什么?”
“我爸?”
。。。。。
感谢“喵帕斯吹着笛子来”小伙伴的五千赏,撒花,鼓掌,比心。
感谢大家的支持,谢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