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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和弦弦在厕所洗了手准备出门,猛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哄笑。两个学生从身后揪住了另一个在尿尿的男孩,趁他没有尿完,用膝盖顶他的屁股,并扭着他的肩膀,想帮他控制方向。他们边调整边笑,仿佛在操纵一台工厂里的机器,对自己的行为心满意足。

他们讲,你去女厕所呀,那才是你该去的地方,那里没人欺负你。

“住手!”

我还呆呆站在洗手池边看他们的壮举,弦弦就走到了前面,把手上的水甩到了那两个男生脸上。对方转过脸,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显然是不认识。

“你算老几,这是我们班自己的事,你管得着吗?”

“我才不管你们是哪个班的,你们再动他一下试试?”

“他们俩好像是足球队的。”一个对另一个说。我走到弦弦身后了。

另一个看看身边提裤子的男孩,又看看我们俩,哼了一声:

“三个对两个算什么好汉?”

“好呀,你们俩一起上呗,不用我哥哥出手,我一个人就够了。”

“这里太小了,有本事放学后操场见。”

“见就见,欺负人有什么了不起的?”

他们狠狠瞪了我们俩一下,迅速从门口溜走了。弦弦拍着那个男生的后背,带他到洗手池边把手和裤子都洗了洗,还有那张哭红的脸。

“我叫柯佩弦,这是我哥哥柯佩韦。我们都是三一班的。下次他们再欺负你,你就来找我。”弦弦真有几分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

“我叫蒲云,是三五班的……他们都是我的同班同学。”虽然得救了,蒲云还是耷拉着脑袋,“他们不会放过我的。”

“别怕。我们马上送你回班。等放学了我一定去操场,要让他们这辈子都不敢再欺负你。”

事实证明我们仨都没有什么“江湖经验”。我相当轻松,以为放学后只是弦弦到操场跟他们讲道理。就算要动手,我对我弟的打架水平也充满了自信——毕竟有切身经验,不过他从不在学校惹是生非。然而他这回好像充错英雄了,对方不是好汉,也不讲“武德”。操场上足足有五个人,在夕阳下一字排开,蒲云被他们的注视扫射着,蹲到了角落里。但弦弦一到,他瞬间打起了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跑到了我们这边。后面的事实在不好描述,这是我小学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打群架,我鼓起了所有勇气,没有逃跑,也没有躲在弟弟背后,在被打的间隙里重重地还手了。我牵制了两个人呢,他们一定以为我和我弟弟一样可以一打二,所以给了我同等的“特别关照”。倒是蒲云很出人意料,可能包括我在内的人都以为他只是个移动沙袋,还是个很矮的沙袋,但他死死咬住了唯一一个对付他的人,疼得那厮鬼哭狼嚎,直骂蒲云是条疯狗。弦弦那边嘛,我记不太清了,跟他打的是厕所里的那两人,估计他们没占到什么便宜。

最后的结局倒是非常标准,有同学在如血的残阳下看到了操场上以少击多、临难不惧的悲壮一幕,深受感动,毫不犹豫地去告了老师。所有人像小鸡仔一样被揪到了教导主任的办公室门口,挨个打电话找家长。每个电话里教导主任都只说了一句话:你儿子当黑社会了。

事情搞大了,反而解决了。通过调查,老师们确认了五班的确有人合伙欺负蒲云——现在这个词叫“校园霸凌”。最后的结果是那五个人部写了保证书,承诺再也不会欺负人,同时在国旗下被通报批评。至于我们三个,除了400字的检讨就没有别的事了。巧的很,我们仨都是第一次写检讨。400字对三年级的我们来说实在有点多,写了好久好久,还分别帮对方一个字一个字地数,检查有没有凑齐。

从那天起,蒲云就转到了我们班上,那帮人再没找过他的麻烦。有时我怀疑,是他们俩成绩很好,那五个人成绩不好,老师才会相信我们。

之后,蒲云似乎成了弦弦的小跟班。下课吃饭放学都粘在他身后,上厕所都要一起去。也正是如此,他三番两次地想要加入球队。教练没肯要他,我们俩帮他说话都没用。他确实一点基础都没有,身体素质也差得很,跑两圈下来就气喘吁吁,完不适合体育运动。所以,每个周三周五训练的下午,他就一个人趴在操场的围栏上默默看着我们,慢跑时会悄悄跟着,训练结束了他便走过来跟弦弦一同加练。说是加练,其实是弦弦像个幼儿园老师一样手把手地教他基础动作。从传球开始,再到盘带与射门。蒲云的一身本事都是弦弦亲自传授的。有时赵蕤和施振华也会留下来加练,久而久之,大家就都熟悉了。那时的周三周五都是两点半下课,训练到四点半,依然云淡风轻,天蓝蓝的,操场绿绿的,学校里安安静静,只有球鞋踢到皮球上的闷响。阳光洒下来,把一切照得那么美好,好得像一场遥远的梦。之后的之后,教练发现蒲云有了点进步,更发现他是左撇子,惯用脚也是左脚,最终还是把他收下了,虽然更多时候只叫他搬水和送球。蒲云唯一谈得上出色的就是踢任意球,那也是弦弦教他的,徒弟自然比不上师父,队里已经由弦弦和吴闻达来包办定位球了,教练也不可能只因为他任意球踢得好,就把一个进攻上不去、防守回不来,体能只有十几分钟的球员派上场。

然而弦弦总跟蒲云说,你别把自己看得太低了,小看你的人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原以为那只是句普普通通的鼓励,直到我发现蒲云把这句话当成了人生格言,还在长跑成绩超过我的那天说了出来。弦弦真坏,蒲云还真信了他的鬼话。我本来只是倒数第三,结果变成倒数第二了。

从倒数第一到倒数第三,蒲云付出的努力是难以想象的。他过生日那天,请我们俩还有赵蕤跟阿华去肯德基。吃着吃着,他忽然感慨,半年没吃过汉堡和炸鸡了。大家都很诧异地问为什么,他有些不好意思,说为了瘦一点。每天放学后也都能看到他在操场上不停地跑啊跑,仿佛在追赶着自己的影子。

四五年级,弦弦愈发成为球队里的明星人物。无论是成绩、球技还是人缘,弦弦都非常好。有一阵子,大家都调侃我们球队不是某某小学校队,而是“柯佩弦队”。有好几场比赛,我们无法打破僵局,最后都是靠弦弦利用个人能力,踢出一脚惊世骇俗、毫无道理的世界波取得胜利。仿佛只要他在球场上,比赛不到最后一秒就绝不会有定论。蒲云还写过一篇作文,把弦弦吹得天花乱坠,什么身披五彩圣衣,脚踏七色祥云,一副盖世英雄的样子。现实中没有什么五彩圣衣和七色祥云,但是弦弦轻描淡写地打进技惊四座的入球后,总会在绿茵场上纵情奔跑,他披着灿烂阳光的背影一定在每个人心中挥之不去。

大家也挺尊重我的。但我想,他们的尊重并不是因为我自己有多好,只是我有个优秀的弟弟吧。弦弦是他们的朋友,我是弦弦的哥哥,总要给一点面子的。就像蒲云总是喊弦弦弦哥,顺带也喊我大哥,仿佛我是带头老大。我只是年纪比他们大而已。所以,有时我并不是很乐于跟弟弟的朋友们相处。蒲云还好,毕竟我们俩都为对方挨过揍,也一起在检讨里说过“下次再也不敢了”。阿华是我训练时的搭档,他练射门,我练扑救。赵蕤嘛,我没为他做过任何事,他也没为我做过什么,可他却想分走我的弟弟。每次察觉到这一点,我就想不顾一切地把弦弦夺回来。他是我弟弟,只属于我一个人。就连弦弦自己也是这么说的,最好的朋友是哥哥,永远都是哥哥。

但世上没有“永远”这个词。没有不散的宴席,一切都结束于五年级的十一月初,我们的11岁生日刚过去不久的一个夜晚。我离开了球队。阿华几次邀请我回来,我都没有答应,连比赛都不愿意去看。

蒲云转到了阿华他们班,还在继续踢球。后来,听一个平常不太熟的同学说,蒲云越踢越好了,在球队里拿到了主力位置。有一场关键的比赛,球队在最后一分钟获得了一个任意球。蒲云站在球前,在绵绵细雨中轻轻助跑,用一记洞穿了雨幕的落叶球将皮球送入球网。这个精彩万分的球进了之后裁判便吹响了哨子,在对手的惊愕与队友的欢庆之中,蒲云跪在地上,哭得伤心极了,比以前受人欺负时还要伤心一万倍。大概是这样吧,我听说的,毕竟那段破碎的时间模糊不清,我也不知道自己记的东西是真是假。我只知道那段过去的时光不会再回来,可如今它宛如一面碎裂了又粘贴好的镜子,带着无数裂纹重现在我的眼前。

失去的时间找到了我。这次好像无路可退,只有迎上去和它拼一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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