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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弥手环只有空间没有时间。刚猎杀的猎物,林琅都很快就丢了进去。

林琅都是直接震碎猎物的大脑,让其当即死亡,绝对不会有任何痛苦。

那很人道,有没有?

肚子饿了,可惜这里没有饿了么。他只能自己做饭。

大草原里,没有柴火,不过还好,他早有准备。在雪山边缘,雪线下的山坡反而有一些林木。他开始砍了不少柴的,在雪山驻留很久,但柴火还剩下不少。

后来又考虑到茫茫大草原几乎看不到一棵树,他出雪山之前又砍了一些。

为的就是在大草原游荡时,可以不用担心吃饭问题。

今天他想尝尝那些“梅花鹿”的肉。

野生动物,红肉为主。梅花鹿应该差不多。

林琅丢出一头,马上切开其颈部放血。

这些猎物,被拍死之后,最多不超过半分钟就被他弄进手镯了,血还没凝固。

如果血不放干净了,肉不好吃。而且“鹿血”同样有可能是一种药材。特别鹿茸的炮制也需要用到鹿血。

今天运动量很大,林琅觉得需要吃得更多些。所以切了一条鹿腿下来,先烤着。

不过为了检验“梅花鹿”是不是和梅花鹿一样,全身是宝,他还切了一些内脏,也烤了——首先要检验这些内脏是不是能吃,或者说味道怎么样。

如果有某些功效,他也可以留下来,慢慢炮制。

一只鹿腿他只吃了一半不到,剩下的他也没浪费,丢手镯了。下次拿出来还是热气腾腾的,放多久都没事。

不过这个时候太阳也有一半落入山地面了,很快就要天黑。他虽然能夜视,只不过在这个不熟悉的大草原,晚上没有什么参照物,眼睛再好也容易迷失方向。

如果是白天,说不定还可以遇到放牧的牲畜群,那还不那么容易错过游牧民族部落的营地。

他看看天,就索性决定就地过夜。

找了一条小溪,打算扎帐。

帐篷,他有,先扎好了。这个季节,大草原很容易下雨,虽然时间不会很长,但被淋湿了也难受。

先扎好帐篷,要下雨了也不用匆忙。

他的帐篷称好碳钢支架,然后钉几个钉子而已。方便得很。

弄好了,太阳还露着个头呢。他也不浪费时间,一头头放出梅花鹿,一头头庖丁解牛。皮、骨、肉分离。

内脏含有大量脂肪,他也没有丢。在小溪边上简单处理一下。肠子肺这样东西他是不要的。胃、心、肾可以用于食疗,肝和肠系膜可以用于提炼动物脂肪。

所以他在清理时也不用太过麻烦。

事实上,他手脚麻利,清理一头也不需要花费多少时间。

不过猎物太多,他一个晚上也不可能清理完。

一个晚上,他用上了灵元,以自己的极限速度每五分钟就能处理一头。一整夜也不过简单处理了两百余猎物。还不到猎到的十分之一。

他一夜没睡,天田边开始蒙蒙发白了,也还不觉得困。

不过他也该准备收拾一下,重新找到方向,去兰斯多部落。

那是他承诺好的,晚去一天没关系,但不去就是完全失信了。只不过他现在也只是知道一个大致的方向。离开牧民走出来路线,应该也好远了……

林琅看看天,不知道是该先找回之前的路,还是凭运气直线走。

他想了想,决定还是直线走吧。昨天跑应该跑了不短的路程,要回到昨天的路,会浪费不少时间。

他现在也可以估摸着大致的方向,就算没那么好的运气,正好遇到兰斯多部落,也可以重新回到正路。

至于昨天那匹马,他是不抱希望了。

收拾好帐篷,烧烤用具,林琅就顶着稀疏星斗,瞅准了一个方向直线走。

他不会轻功,但速度肯定会比传说中的轻功要快。至少比所谓的千里马要快许多。

果不其然,他很快找到了路。

不过他不确定自己是已经错过了兰斯多部落,还是继续走才能到达。

他正想找个高高处,看能否发现有放牧牲畜。突然听到身后传来隐隐的马蹄声。这马蹄声的有点急促。

一共有十六匹马,马上应该都有重物。听速度,马背上驮的应该都是人。

而且,骑士应该是在赶路。

他就在路边等着。

几分钟后,果然有一群骑士的身影出现。

等对方快到了,他手拍了一下胸口,扬声喊:“愿天神赐福你们,各位勇士。”

十几个骑士看到路边有人,而且远远就打招呼就放慢了速度,来到他跟前勒住马。

最前面那个轻拍了一下胸口:“愿天神赐福。你可是有事?“

“是。各位勇士可知道兰斯多部落在那个方向?”

听说是要去兰斯多,骑士打量了一下他,翻身下马用力拍了一下胸口:“我是卡奇之子萨森巴,来自卡奇部落。请问阁下是不是神医林琅?”

骑士有这个怀疑,是因为听说神医虽然是黑头发,但头发不弯曲,而且眼睛是黑色,皮肤也比较黄。

如今这人看着都对上了,而且是也是要兰斯多部落的。

林琅心里惊讶,笑说:“我确实是林琅。你听说过我?”

萨森巴昨夜本想连夜赶路,可是夜里赶路太危险。没想到在半路就遇到了要找的人。

他单膝跪下:“请神医救命!”

他身后的骑士见状,不约而同翻身下马,小跑到他身后,单膝跪下:“请神医救命!”

林琅楞了,这单膝跪下在本地可是打礼。普通人见到贵族头人,甚至是大草原的王,也只需要拍胸礼便可。

他们归,只跪神明、父母,和尊敬的人。单膝跪下,是只比对天神的五体投地礼稍差一层的大礼。

萨森巴和十五个骑士一同跪下,那说明什么?

说明病人对他们卡奇部落非常重要。

他之前虽然治了不少人,也获得了神医这样的敬称。但之前的病人的身份地位都比较低。对于上层人影响不大。

他还想着在大草原先弄点名气,然后再回维卡西亚城,找个机会治几个有头有脸的人。

现在看来,不用到维卡西亚城就有这样的机会了。

不过他面露犹豫:“各位勇士请起。救治病患,是医者天职。不过我已经答应兰斯多部落,要去他们哪,并给附近的病人诊治。恐怕一时走不开。不如你们带了病人去兰斯多。”

萨森巴着急,也不起身,拍着胸口说:“神医阁下,

不是我们不愿将病人带来。只是病情危急,病人又不能颠簸。所以只能请你与我们快马赶回去。”

他身后一个骑士接口说:“神医阁下,就让我去兰斯多说明。兰斯多附近病人或许很多,却未必危急。阁下先救治危急病人,他们定然能理解。”

林琅考虑一下,点头说:“这样也好。”

“谢神医。”萨森巴大喜,站起来说。“拔曼,你带上一个兄弟去兰斯多传话。留下一匹马给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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