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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敬将金疮药倒出一点在手中,随后深呼口气,心下一横,将白色药粉涂抹在左臂。
转瞬间,一阵钻心的疼痛袭来。
这种一刹那撕心裂肺般的剧痛,甚至比清军的刀砍在左臂造成的痛苦更甚。
李自敬咬牙又倒出一些药粉,轻轻涂在伤口上。
剧痛感接踵而至,连血液也好似涌了出来。
李自敬紧紧攥住拳头,直到这种剧痛感缓解成了麻木,这才颤抖着松开手。
经历过这种痛楚,将细布包裹在左臂伤口时传来的疼痛,也只是让李自敬的双目微微一凝,随后便再无波动。
伤口包扎后,李自敬回想起昨夜,觉得自己相比那些被砍断手脚以致伤残的士卒,已经是非常的幸运。
将视线放到草席上的那一套新甲胄上,李自敬微微蹙眉。
这套棉甲是刘芳亮送来的,看起来和昨夜穿着的那套没什么区别,但李自敬一拿在手上便感觉到重了许多。
棉甲是北方明军装配率最高的一种,被设计成前开对襟,穿戴十分方便。
大顺军中缴获的也多是此类甲胄,防护力不比布面甲低,主要是在日益阴寒的小冰河期内可以御寒。
将校穿戴的棉甲外表看起来与普通士卒无异,但在甲胄内侧要害部位缝制有金属铁片,外面也有铜钉把铁片固定,防护力更高。
这一场大雨,算是结结实实把李自敬身上浇了个透。
冬月的天气到了夜间还是有些泛凉,需要尽快更换衣甲,以免染上风寒。
在这个年代,可没有什么速效感冒药,得了风寒实在不好受。
李自敬花了些许时间将衣甲穿戴整齐,听见营中传来阵阵喧闹,于是钻出营帐。
天寒地冻,人心似火。
前营的众多大顺士卒,正捧着碗围在几口大锅周围,眼睛直勾勾盯着锅中,不断的吞咽口水。
李自敬走近一看,发觉这些锅实在很大,甚至已经不是用大锅能形容的了,得叫做“巨”锅。
这些巨锅被从中军推来,一些穿着青色箭衣的大顺士卒,正用木棍卖力的搅着。
锅里的是菜粥,将各种野菜直接与白米混合到一起熬煮,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这种巨锅一次性要做几百人的粥食,实在和美食搭不上边,但围拢过来的大顺士卒越来越多,显然并不在乎粥的味道。
在这乱世,每天都有口饼子吃,就已经是很多人不敢想象的生活,现在有菜粥喝,谁还敢奢求其它。
“小部总来了!”
人群中一声惊呼,一众前营的大顺士卒纷纷转身。
李自敬走上前去,看这锅中的米还不少,便随手盛起一勺闻闻,却发现这粥根本没什么味道。
“小闯王要喝便先尝尝!”
熬粥的大顺士卒是从中军来的,也是老兵,见过李自敬几面,知道身份。
这话一出,在锅旁等待许久的前营士卒目光,也都被吸引过来。
李自敬将勺子放下,转身招呼起众人。
“这些粥,是陛下奖赏大家作战英勇,我李自敬没什么特别的,怎么好先独享?”
“来来来,大家一起吃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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