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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
飓风侵袭,浮空母舰警报声大作。
“警报!警报!”
“巨人要攻击我们。”
“不,他走了。”
“妈惹法克,他是故意的!”尼克·弗瑞拍桌大骂。
调戏完神盾局众人后,李斯特坏笑着没入大气层,身躯化作星星点点的光粒子悄然回归废墟。
废墟角落,恢复人类形态的李斯特一脚踢开地上的怪兽碎肉,然后捡起掉落在地的钢铁侠漫画,伸手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身体,暗自庆幸。
还好最先解锁的不是奈克瑟斯,否则他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命撑到最后进化成诺亚。
“超人力霸王!”
“超人力霸王!”
很快,废墟现场传来动静,越来越多的市民聚集在这里,疯狂膜拜着巨人留下的痕迹。
环视周围疯狂的粉丝,李斯特若有所思。
自从托尼·斯塔克承认自己是钢铁侠后,无论小说还是漫画都掀起一股钢铁侠潮流。
蹭热度的漫画家不少,可是能成功的漫画家却不多。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廉价衬衫,很显然,他是后者。
是时候放弃跟风画钢铁侠漫画了。
光之巨人在漫威?
嗯,有搞头!
不对!
李斯特突然想到,都穿越了还想着画漫画,我真是没救了。
摇了摇头,他调头穿过拥挤的人群,朝着自己的廉价出租屋走去。
那是一条肮脏巷子里的小屋。
回到房间,只见家中所剩无几的家具东倒西歪,显然是被战斗影响造成的。
他决定了,下次打怪兽要小心一点,不能学我梦出场。
这是一个坏习惯。
不过房子没塌,能住就行。
这里是纽约,要什么自行车。
撸起袖子简单收拾了房间,李斯特捡起之前画的草稿,看了一眼就没了兴趣,随手扔进了垃圾桶。
老掉牙的英雄套路,托尼看了都嫌弃,难怪原身赚不到钱。
李斯特傲娇扯过画纸。
还得看我!
他上辈子也是干这一行的,动起手来驾轻就熟,如果有台平板就更好了。
第一话,光之国!
就在李斯特呕心沥血创作的时间段,光之巨人的身影被世界所知晓,针对巨人也纷纷分成了三种说法。
第一种,主张针对巨人实施灭绝计划,无论巨人的来意是什么,外星生物就应该统统消灭。
第二种,主张先找到巨人,在确定对方没有恶意的情况下与之合作共赢。
第三种,认为巨人是世界的救世主,应该无条件服从,膜拜,奉为神明。
三种派系的拥护者如病毒一般飞速扩散,很快在数天之内席卷球。
在此之前,从未有过任何超级英雄掀起过这种程度的话题讨论度。
原因之一,当然是因为巨人的实力太可怕了。
可怕到用核武器也没有信心将其消灭。
那天夜晚,猎户座闪烁的情景已经载入史册,人类对宇宙的认知仿佛回到了石器时代。
他们不明白,如何才能让猎户座的恒星闪烁,然后在超越光速的情况下将巨人瞬间传送到地球。
只有李斯特自己知道。
巨人,就在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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