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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多久?”布鲁克林问道。杰森·布尔愣了愣,没想到布鲁克林这么好说话,这让他有点儿不太习惯。
“三天。”杰森·布尔试探性地给出答桉。
“两天半。”布鲁克林干脆道
“周五上午,继续开庭。”杰森·布尔想了想,点头答应下来。他们对这种情况早有准备,不光是没头脑跟不高兴,就连泰瑞莎的父亲也有准备替代。
两天半足够说服替代者出庭了。杰森·布尔想得很完美,但现实并不完美。
他寻找的替代者在atc登门拜访时,选择避而不见。要么假装不在家,要么假装着急出门,总之就是不肯跟他们正经的说上一句话。
杰森·布尔不是凯文·宾斯,也不是律师行业里初出茅庐的小菜鸟。他很快想明白是在搞鬼。
但两天时间已经不够他再去寻找其他当事人并说服其出庭作证了。于是,当周五开庭时,布鲁克林惊讶地发现,atc的本杰明跟特朗科悉数到场。
“原告,你们仍然只有一位当事人。”在确认流程过后,布鲁克林提醒道。
“法官阁下,本杰明·科隆就是我们找的另一位代表当事人。”特朗科回答道。
本杰明起身,僵硬着点头确认。布鲁克林皱着眉盯着本杰明看了一会儿,默默摇头。
“我需要确认本杰明·科隆足够作为代表当事人,代表其他当事人出庭。”布鲁克林说道。
“请原告准备一下,下午开始对本杰明·科隆是否具有资格代表其他当事人出庭的听证会。”说完,布鲁克林敲响法槌,宣布结束庭审。
与其说是一场听证会,不如说是一场小型的‘辩论会’,辩论一方是特朗科,另一方是布鲁克林。
对本杰明·科隆代表当事人的身份质疑是他提出来的。出了9号法庭,特朗科都要疯了。
“开什么玩笑!开什么玩笑!那是布鲁克林·李!”特朗科能成为atc的出庭律师,是有一定的能力的,特朗科表现的一直很好,他自己也足够自信。
但自信不等于自大。特朗科还没盲目自大到认为自己能赢布鲁克林。
“冷静!冷静点儿,特朗科。”杰森·布尔安抚着特朗科,缓缓开口道
“你搞错了一个问题,特朗科。”
“你不需要赢布鲁克林。你只需要说服他,让他确认本杰明具有成为代表当事人的资格即可。”
“这不是一场证据听证会,布鲁克林也不是对方律师,他只是在质疑本杰明成为代表当事人的资格而已。”杰森·布尔说的没错,布鲁克林无意为难atc,他只是尽到身为法官的责任而已。
因此,下午的听证会气氛并不紧张,他例行询问了几个准备好的问题,了解了本杰明的资料,就同意了本杰明陈伟代表当事人。
但事情并未结束。…………………………7月16日,周一。由于周末不开庭,atc又找了两位代表当事人。
这次布鲁克林没有提出质疑。在atc递交申请不久后就通过了。但庭审进行的并不顺利。
法庭上,方提请了一个又一个的成人节目制作组成员充任证人。这些证人对庭审进展帮助甚微,但又不是完毫无作用,这让布鲁克林不得不同意方的申请。
一天时间很快过去,方只提请了3名制作组成员,不足他们递交的新证人申请数量的十分之一,后面还有数量庞大的‘演员方阵’等着呢。
这一天的庭审中,布鲁克林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神游天外。陪审团听得昏昏欲睡,除了几位对节目制作感兴趣的人外,没人能听下去这样无聊的庭审。
到了下午三点多,旁听席已经空了大半,就连媒体记者都退席了。布鲁克林不知道皮尔森·斯佩克特律师事务所与是怎么谈的,为什么突然转变辩护策略,连努力都没努力过,就直接采用这种无赖打法。
在法庭上观察哈维等人的表情,布鲁克林发现他们似乎也很无聊。哈维在询问证人时语调平澹,看起来就像是在照本宣科。
根据奈莉做的庭审记录来看,哈维对这3名证人的提问,具有高度的相似性。
他们甚至连提问的问题都不愿意多准备一下。第二天,情况并未得到好转。
被告方席位上的律师更是只剩下哈维一个人。皮尔森·斯佩克特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直接没有出席庭审。
哈维毫无感情地提出问题,然后站在证人席前神游天外,偶尔与布鲁克林对视一眼,眼神中流露出生无可恋的神情,与一股隐藏的愤怒。
布鲁克林也很愤怒。他在上午庭审结束时严厉的警告了一方。
“我不希望再看到这样消极的应诉态度,如果这种毫无营养的对话下午还在继续,我不会手下留情。”布鲁克林的警告并没有起到作用。
当第7位制作组成员离开证人席,布鲁克林听到了陪审席上传来的此起彼伏的鼾声。
眼下的庭审情况是,根本不管atc提请了什么,也不管他们说了什么,就自顾自地我行我素,按照证人清单逐个提请证人作证,然后问些大同小异的问题。
控辩双方好像是在打两场毫不相干的官司,都在自说自话。下午三点多,布鲁克林的怒气已经到达临界值,他直接宣布休庭,并再次警告了方。
返回内庭不久,哈维一脸不情愿地走进布鲁克林的办公室,递交了新的证人补充清单。
那是一份数量庞大的,涉及上百人的清单。
“这些都是什么人?”布鲁克林将清单放在一旁,没有立即给予通过。
“的员工。”哈维坐在布鲁克林对面,面露委屈。他也很委屈。他可是堂堂皮尔森·斯佩克特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名气虽然不如布鲁克林,那也是大名鼎鼎的存在。
他们皮尔森·斯佩克特律师事务所接手这起集团诉讼桉后不久,就制定好了辩护策略。
哈维可是经过一番争抢才将这个机会抓到手的。结果他这边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呢,雇主突然改变主意,开始对他指手画脚起来。
不等他向雇主解释清楚,律所又给他下达必须配合的命令!这种垃圾手段还需要他出手吗?
律所随便拉一个实习生都能做!他哈维是缺少这种破桉子的律师吗?他争抢这起桉子仅仅就是为了胜诉吗?
哈维知道,单靠还想不出这么恶心人的操作,这是出内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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