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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是啊,你看无忌少爷这一头马尾辫,辫子行是用狼骨头做的发圈,看起来霸气四溢,帅气超凡呐!”

“要是无忌少爷看上我就好了,人家可是将整颗心都放在少爷的身上了!”

我也不管不着周围犯花痴的丫鬟,立刻走了过去。

“二叔三叔,你们倒是有闲心又在这里吵闹了啊,你们不怕吵到了左邻右舍,我怕啊!瞧你们现在这熊样,说出去给咱山寨丢脸!”我拉住了两人,纷纷道。

旁边人纷纷发出了喝彩声,仿佛我一下子就将主角的位置给抢了过来。

二当家是一秃头,额头上还纹着一条金龙,只是岁月变迁,金色已经褪色成了土色,活生生的一条泥鳅,而三当家就是一个蓬乱的狮子头,狮子头里遍布跳蚤,因为他从小到大从来不洗澡,基本上都是靠搓泥来清洁自己的身体的,可谓慵懒之极,人间奇葩。

三当家抹了一下鼻涕,喷出了口水,啐骂道:“这老匹夫竟然敢跟我争小翠,我看你是不想活了吧!”

“呸呸呸!小翠是你家的啊?老子凭什么不能捧头魁?!”二当家也不甘示弱,也学模做样的吐了口口水,不曾想却喷出了一口痰,正中三当家浓密的毛发上。

这一来二去,三当家就火了,还没说话,就朝着二当家扑去:“我剁了你这个混王八蛋,朝我喷痰,我他妈今天不揍翻你,不在你脸上拉屎,老子今天就不叫谢三!!”

只是在三当家扑过去的时候,一只有力的手将其提了起来,他回头一看原来是我,我从自己个儿口袋里掏出了一颗花生,丢进了三当家的嘴里:“有话好好说,这小翠又是什么来头,怎么我没听过这号名字?”

这时候,孙欢终于赶到,他扶着一根木头柱子,喘气道:“哥,小翠是霓虹院现在的花魁,上次那千娇百媚的牡丹已经被人赎身了,现在……现在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我刮痧着下巴,若有所知道:“花魁?唔,那这样吧,我代替你们下山一趟,这样你们两个谁也不吃亏,你们看怎么样?”

“这似乎……很有道理啊!”二当家拍了下手,我当即就一溜烟儿的和孙欢跑了,身后传来了二当家的骂声:“让你去,我最放心……等,等等,我你小子耍我!这事情谁让你去拉!”

……

在通往杜城的山道上,行人稀少,而我驾驭着马车,富有激情的策马加速,孙欢则惬意的躺在马车之中,身边尽是一些吃喝,他捧着一个脸盆大的酒坛子,时不时灌上一口。

而我这一次去杜城也是解闷,在山上的日子实在太无聊了,但是我苦于找不到任何借口下山,而如今二当家和三当家吵架,便是给了自己一个大好的机会。

杜城只是一个小城,但却是一个南北交通的要塞,所以人流量相当多,几乎每天都会进来大批的商人,或者是百姓,以至于城内客栈和镖局相当的多。

我将马车停留在一个驿站之中,和孙欢便分道扬镳了,我对女人并没有多大的欲望,所以把大半的银两都塞给孙欢让他独自去了霓虹院,自己则跑进了镖局一条街,在这条街上,有着十个大镖局,还有各色的小镖局,里面也有很多的高手。

镖局之中也会进行一些比试大会,以彰显各个镖局的实力,或挑选一些年轻力壮的镖师,这也是杜城的一个特色,而我则迫不及待的进入这条街道,我想找个对手,以测试一下自身的实力进步如何。

只是这天镖局似乎都在出差,人烟比往常稀少了许多,每个镖局的门口都堆积着大量的货物,看守货物的壮汉们尽职的在四处巡逻,我叹了口气,心道自己这一趟来错了,应该晚些或者早些来,正当我准备去离开镖局一条街,去一些吃食的地方吃点饭的时候,身后飘来一阵香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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