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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源客栈可以说是富安城最好的客栈,如果按照苏末从前的性子,肯定要订最好的天字号房,可是今时不同往日,他早已经懂得赚钱不易,就算现在有钱了,也不会肆意挥霍。地字号房虽说不豪华,却也干净舒适,苏末对赵武的办事能力相当满意。
一夜好眠,他心情颇好,优哉游哉地准备下楼吃早餐,只是这份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任谁一大早就看到有人对你笑得“不怀好意”,也不会高兴。
客观一点来说,李炜照旧是一身贵公子的装扮,那笑容在别人眼里怎么着也称得上温文尔雅。
“小末,真巧啊,你也住这家客栈!”
李炜三两步迎上去,极是熟稔地招呼道,任谁也不会想到他们只见过一次,甚至不能称之为朋友。
“真巧……”
苏末不想搭理他,如果说住同一家客栈是巧合,毕竟这是富安城最好的客栈,可这人住自己隔壁,那就是居心叵测——像李炜这样的富家公子,即便是出门在外,也会选择最贵的天字号房。
“小末……你这是要去吃早饭吧?正好我也饿了……”
李炜俊朗的面孔倏地闪过一丝不悦之色,又很快恢复如初,笑眯眯地和苏末并肩走出门。他昨晚休息的不太好,主要是床太硬,床褥太粗糙……现在还要“讨好”苏末,这心头火嗖嗖嗖地直往上蹿,好在想象着那人知道以后的反应,这才勉强压了下来。
对于这样的家伙,苏末有些着恼,却没有出口赶人,仍旧不疾不徐地在街上逛着。
清晨的富安城街道处处透着生机,两边各种买卖的生意人已经开始讨价还价,包子铺热腾腾的大包子冒着热气,烧饼摊上刚出炉的大烧饼沾了芝麻,金黄香脆……
苏末看似淡定,实则也饿了,只是为了恶整后面跟着的家伙,他始终没有停下脚步。
李炜跟在后面,尽管肚子差点儿就咕噜噜叫,他还是没有放弃的打算,打定了主意要和苏末耗到底,他就不信自己还比不过一个“小家伙”。
一股风吹过来,远远地,苏末就闻到熟悉的香味,眼睛不由一亮,脚步也快了几分。
拐过街角,一家不大的店铺出现在眼前,香味正是从这家店里飘散出来。苏末细细打量了一下,店面虽小,好在里面很卫生,开饭的夫妻两个衣服旧了点儿,却也洗的很干净。
李炜也跟着走进店里,坐在了苏末对面,只是这报的菜名,他还是头一回听说——卤水粉肠、酸菜猪肚汤……
等菜上了桌,李炜更是傻眼,这碗里的东西,他还真没见过。
店老板看着李炜一身锦衣还带着玉冠,掂着大勺儿有些犹豫,到底没给他盛,反而吞吞吐吐道:“这位公子,一看您就是吃惯了山珍海味的,这猪下水您还是——”
“什么是猪下水?”
李炜悄悄吸吸鼻子,真香啊,这人还啰嗦个什么,怎么不赶紧上菜?虽然这么想着,只是看到对面儿苏末似笑非笑的表情,心中还是有种不妙的预感。
店老板麻溜儿地道:“猪下水就是猪肺猪肝猪肚……总之就是猪肉以为的杂碎。”
李炜听完脸色都有些变了,他从来不知道,那些东西是可以吃的,光是想想都觉得倒胃口。面前的食物仍旧冒着诱人的香气,他却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就算是这些,普通老百姓一月最多也就吃几次,比不得李公子你这样的高门大户。”
苏末慢条斯理地夹了粉肠,吃的津津有味,这“李公子”其实是被误导了,这猪下水若是处理的好,比那些珍馐美味丝毫不差。偶尔一瞥他憋屈的神色,苏末只觉得胃口更好了。
“……”
李炜饿着肚子,本来就心情不好,不曾想还被小了自己几岁的苏末教训了。
苏末心满意足地吃完了早饭,看也不看对面的人,径直向外走去。李炜这样的人,不足畏惧——家世好,脑子也不错,可惜不够狠,这是指对他自己,连这样一顿饭都吃不下去,更不用说像韩信那样忍受“□之辱”了。
可惜的是,这样的人,偏偏常常自高自傲,自以为是,哪怕翩翩公子的表相再完美,也掩盖不了事物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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