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千六百八十章 不死不休,傅靳言唐锦瑟,佚名,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陆笙,跟我领证吧,只要结婚证拿到手,我就心甘情愿跟你去换她。”
“霍昔,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
“如果我不愿意,你真的能带得走我吗?或者说,你可以带走我的尸体,可你觉得,刘毅会要我的一具尸体吗?”
……
“霍昔,你真是临到死都不做会赔本的买卖!”
“当然,不然陆少这么厉害,我那些年疯狂的追求你,不管是性格还是行为方式,都逐渐向你靠近,陆少应该因此感到高兴才对。”
……
“你就这么非嫁我不可吗?”
“是啊,做梦都想,非嫁你不可!”
……
“陆笙,我现在也算是你法律上的妻子,作为妻子,我们什么都做过了,你能不能看在我们往日那么亲密过的份上,放过我一马,送我回家?”
“我不想救霍欣荣,更不想被刘毅糟蹋呢!”】
再之后是周玉玲的声音
【“太好了,赶紧把她弄下来,交给那个小流氓,这样欣荣就能回来了!”】
这一段录音引起了轩然大波,昔日的姐姐撬妹妹墙角的真相也浮出了水面。
伊宁不仅将录音放了出去,还编辑了一段文字,阐述霍昔因为对陆笙用情至深,在得知他和霍家必须将她送出去交换霍欣荣时,才不得已逼迫陆笙娶自己。
后面附赠陆笙已经签好字的离婚协议图片,伊宁用霍昔的口吻说被交换给那群绑匪时,我抱着必死的决心,所以临死前也想嫁给他,也算是生而无憾。
后来我知道他不爱我,他们逼着我跟他离婚,人生还那么长,我厌倦了这样的彼此折磨,本来已经决定放手。
可他们不肯放过我,污蔑我带着霍欣荣跳水同归于尽,还挖了我的肾脏给霍欣荣,他们害死了我的小舅,夺走了我外公家的财产。
这样的血海深仇,我发誓只要我一天不死,必定与他们不死不休。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