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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酒楼贵客
如胡沙萍所言,此后两派虽同在天水城,但再无往来。虽两派弟子偶有磨擦,但秦州武馆的弟子多番忍让,倒也未结下深仇,一晃,两派也过了三年的安生日子。
金朝初到武馆时,方才六岁,如今九岁,个头也长高了不少。加上这几年,李彦对门下弟子们的训练更加严苛,金朝的龙城枪法也已颇有火候。只是有一点让李彦很是不解,这龙城枪法原是军中冲阵的武将所创,旨在力摧毁敌人防线,是故招式皆以进攻为主,可金朝这小子练此枪法,将本该送出去的枪势都凝聚身前,积聚而不外放,倒把自身保护得无懈可击。即便是与李苏演武,李苏的攻势也无法在百招内拿下他,再比下去,李苏气力渐显不足,金朝倒是气力充盈,还能再战。单从比试来说,李苏还是要败于金朝手中。要知道,金朝不过才学了三年武艺,李苏可是从小打的根基,如此对决还难以取胜,非是苦练上的差别,定是天资的悬殊。
李彦也曾问过金朝,何以将龙城枪法练成这样,金朝答道:“若以后再遇强敌,可以为阿苏哥挡下。”李彦只道是钟离浚的右臂之伤给这个孩子留下了阴影,便也不去纠正。当然也有几分私心,金朝说愿为李苏挡招,日后他的儿子便多一分安。
只是,李彦也许久没有发现,金朝随着武功的精进,体魄的增强,体内的那股真气也越来越强大。不仅能支撑金朝比寻常弟子练习的时常更久,耐力更强,甚至一些拳掌近身攻击时,金朝也能轻松化去。
金朝从李苏那学习了入门的运气之法,这三年来每日都用运气法门调动这股真气流转,三年下来,也能够将这股真气运用自如。如受外力攻击时,他只需及时运足真气抵御,那外力便伤不得他分毫。这真气日益增长,金朝却不敢告诉别人,三年前那次他使用真气,李彦气势汹汹地来质问他,当时的缘由虽记不真切,但金朝却知道,这个东西还是少用为好。
“阿朝,你过来。”校场门口,一个面容清丽的少女向金朝招手呼喊。少女唤作陆茗,今年十一岁,是天水酒楼老板的女儿,从前金朝在天水酒楼前乞讨时,陆茗常把厨余的吃食拿给金朝,数年前青秀派刚到天水城时,门下弟子对陆茗对手,是金朝为其挡下,这几年金朝在秦州武馆学武,陆茗知李家素来简朴,也常常带些吃食过来看望金朝。
“小茗姐,这大晌午的你怎么来了?酒楼不忙吗?”金朝见陆茗来了,心中自是欢喜,急忙飞奔过来,加之刚练完一套枪法,到门口时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陆茗掏出手帕,轻轻擦去金朝额头的汗水,又从身后拎出一个食盒,面上带着些许为难说道:“这里我用荷叶包了十只鸡腿,你拿去分给师兄弟们,然后能不能跟李馆主说一声,你午后跟我出城去帮我个忙。”
今日李彦不在校场,师兄弟们都是李苏在训练,李苏闻况后自是无不应允,还亲自到校场门口问道:“陆小姐,是有什么要阿朝出力的,尽管开口,我们师兄弟也都可以帮忙。”
陆茗面上展开笑颜,说道:“那再好不过了!”便将事情缘由说与二人。昨日从蜀中成都来了几位贵客,将天水酒楼包了下来,贵客出手阔绰,吃食也很讲究,昨天晚上大厨准备的鸡鱼肉菜,几乎都被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大厨小心翼翼地去问了贵客,贵客说想吃些野兔肉和野菜,可早市上买不到这些野味,只能自己出城去采,这野菜还好采些,可那野兔跑得那么快,难倒了酒楼众人。陆茗心想金朝学了几年武功,抓几只兔子应该问题不大,便准备了些吃食来向李馆主借人。
李苏也是热心肠,听闻此事也自告奋勇。说起来,过去的这几年里,李苏常带着师兄弟们出城打些野鸡野兔加餐,拿几只兔子自是不在话下。况且陆茗也对金朝多有照顾,这个小忙自然是要帮的。
约至傍晚时分,三人打了四只野兔,又采了一篮野菜满载而归。一进酒楼,平时热闹非常的大堂今日出奇地安静,四下空荡,只最正中的桌前坐着一对青年夫妇和一个女娃。这一家三口生得好生俊俏,那青年男子面若玉神,目如星辰,头束玉冠,一身黑色长袍;妇人肤白胜雪,五官标致,右髻上垂着一支海棠步摇;女娃约七八岁,遗传了男子的眉目神采,妇人的柔荑肤质,也生得极为好看。
这种姿态的人物,天水城可生不出来,这一家人定是蜀中成都来的贵客了。金朝和李苏望了两眼,便跟着陆茗,将野兔送到后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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