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 融资租赁的特征与分类
陈雪涛,栗霄霄提示您:看后求收藏(3.6.1 融资租赁的特征与分类,企业融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IPO上市×并购融资,陈雪涛,栗霄霄,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1)按照租赁目的与投资回收方式来划分。
按照租赁目的与投资回收方式,融资租赁可以分为融资性租赁与经营性租赁两种模式。
融资性租赁可以称为金融租赁,指的是当事人约定由承租人选定第三方供货人,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向第三方供货人购买指定设备。承租人向第三方供货人支付租金,获得设备的使用权。在长期租赁过程中,承租人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回部投资或者大部分投资。
经营性租赁指的是出租人在短期内向承租人出租设备,并向承租人提供设备保养维修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承租人可以随时解约。在这种模式下,出租人想要收回租赁设备的投资,需要不断地向不同的承租人出租设备。
(2)从征税角度来划分。
从征税角度看,融资租赁可以分为节税租赁和非节税(销售式)租赁两种模式。
节税租赁指的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租赁,又称为真实租赁。非节税租赁指的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租赁。这种融资租赁模式划分的依据是政府设置的节税条件,目前主要在美国应用。
(3)按照出资比例来划分。
按照出资比例,融资租赁可以划分为单一投资租赁和杠杆租赁。
单一投资租赁是一种比较传统的租赁方式,指的是出租人独自承担购买租赁设备的所有投资额。
杠杆租赁指的是出租人出资部设备金额的20~40,就可以获得设备的所有权,享受100的设备投资优惠,剩余的资金可以通过设备抵押的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贷款需要以设备和租赁费为保证,同时需要出租人以设备第一抵押权和设备租金受让方为担保。凭借费用低、综合效益好、可以享受税收红利、租金回收安等优点,这种模式在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