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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定侯轻声道:“如果霸王枪是枪中狮虎,金枪徐就是枪中毒蛇。
金枪徐家传的枪法,本来有一百零八式,金枪徐又加了四十一式,才变成现在的蛇枪一百四十九式。”
沈炼点了点头:“如果金枪徐的子孙后辈,有这种心气,至少能保徐家百年富贵,徐家能成为武林世家!”
邓定侯道:“金枪徐虽然不是绝顶高手,徐家也没有绝顶天才,但稳扎稳打的提升,才是长久发展之策。”
“你可以这么教导儿子。”
“别!镖师这碗饭,真的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不想让他们走我的路。”
“那就成立武林世家呗,只要奋斗三四代,就能成为武林世家,到时候做镖局大当家,比总镖头更舒服。”
“沈捕头呢?”
“我们家的香火,当然是让我大哥去负责,我才懒得管这些事!”
就在两人说话功夫,王大小姐和金枪徐已经展开交锋。
这两杆枪都是经历百战、杀人无数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枪为百兵之王。
没有经历杀戮的枪,无论多么锋利多么尖锐,也不过是凡品,唯有经历足够的杀戮,才能修成绝世枪法。
王大小姐天生神力,自幼得王万武严厉教导,根基颇为扎实,这一路挑战诸多高手,积攒了不俗的经验。
每一次战斗,每一次挥枪,都能有所收获,都能把根基变为实力。
霸王枪又长又重,本来只适于两军对垒、冲锋陷阵,若用于武林高手比武较技,就不免显得太过笨重。
哪怕是身高体壮的壮汉,比如威名赫赫的沈炼,用的枪也没有这么长。
看到王大小姐用枪之前,没有人觉得她能施展如此刚烈威猛的枪法,没人觉得能将这杆大铁枪挥舞自如。
看到王大小姐用枪之后,所有人不由得都为之赞叹,这杆枪好似是上天为她铸造,有一种神而明之的契合。
她的枪法不如金枪徐精妙,凌厉枪风却足以弥补招式变化间的不足。
无论枪尖、枪杆、枪身,都能轻松致人死命,枪风所及之处,别人根本无法近她的身,擦到就死,碰到就伤。
如此枪法,方才是千军辟易。
刹那之间,王大小姐已经狂攻六七十招,金枪徐却只还了十招,其余招式都是防守,显然打算以逸待劳。
对付势大力沉的对手,最好的办法就是避其锋芒,趁势反击,这话理论上没有错误,但并非适用部情况。
霸王枪就是例外。
霸王枪如果只是单纯地狠砸,绝不可能流传到现在,项羽如果是无脑冲锋的莽夫,也不可能成为西楚霸王。
任何兵器都是有技巧的,发力需要的是身肌肉的配合,需要的是精气神的凝聚,需要人与兵刃融为一体。
霸王枪施展起来之后,沉重和粗长就不再是缺憾,而是成为助力。
就好似推着独轮车下坡,只要把车子推起来,就能自然而然下滑,人需要的是掌握平衡,甚至要收住力量。
更别说霸王枪讲求气势,向来都是只攻不守,越战越勇,如果任凭王大小姐蓄势,便是城墙也能一击洞穿。
百招过后,王大小姐的气势已经如龙似虎,灼热气血让人心惊胆颤。
不懂枪法的高声叫好,觉得王大小姐此战必胜,娇滴滴的美人,用霸王枪击败老前辈,绝对是最佳的谈资。
半懂不懂的面露讥诮,觉得这些叫好之人无见识,明明是金枪徐退避三舍,避其锋芒,马上要反败为胜。
真正懂行的点头称赞,能从两人枪法间的变化,以及对决的战术,分析自身的不足,以此来进行查漏补缺。
一百二十招,王大小姐的力量超越自身极限,已经收不住自身力道。
就算王大小姐有心点到为止,以她目前的根基,也是万万做不到的。
不仅她做不到,邓定侯也做不到。
两杆长枪之间好似是冰火地狱,一边是至阳至刚的血气,一边是冰寒刺骨的蛇枪,稍稍靠近,就会被搅碎。
邓定侯甚至有些后悔,早知道就带着西门胜来观战,西门胜擅长笔法,与枪法有相通之处,或许会有解法。
“铛!”
只听得一声爆响,金枪徐手中蛇枪被轰飞,王大小姐一招“千军辟易”中宫直入,刺向金枪徐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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