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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僧人,一是冒充医者,二是耽误了孩子病情,最后致人死亡,所以法曹断以死刑。”
杨阜也很郁闷,刚刚任法曹不久,就摊上这样一桩案子。
这个案子,案情其实一点儿也不复杂。
这样的案子,若在其他地方,根本就不算案子,和尚也算不上犯罪。和尚本就慈悲为怀,你孩子病了,我帮你瞅瞅,若是治好了,那是你孩子与佛有缘;若是治不好,那是你孩子尘缘已了,如今已登极乐去了,和尚慈悲为怀,再送你一场法事,往生咒超度一场了事。怎么也不可能被判成有罪,更不可能被判死刑。
但是,这个案子偏偏发生在益凉。
益凉关于杀人罪,定义比较严格。凡是非法致人死亡,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都是杀人罪。
和尚给孩子看病,这是非法,最后孩子死了,这就是非法致人死亡。
而且和尚是主动要求给孩子看病的,属于故意非法致人死亡,所以量刑更重。
当然,这个案子另外一个特殊之处,就在于案犯的身份。
案犯是僧侣。
专门强调案犯僧侣的身份,就是因为这个身份有其特殊性。
特殊性有二。
其一,在古代,往往医巫不分家,很多和尚、道士、巫婆、神汉等,也都四处帮人治病,百姓和官府也都习以为常。
但是,这一条,现在在益凉已经明文废除了。
在益凉行医,必须得有官府机构,颁发的认证资格才行。若是没有医生证书,随便帮人看病,出了医疗事故,若是家属不追究还好,若是追究起来,看病的要负法律责任的。
其二,和尚是宗教人士,有信徒,有追随者。
这些信徒和追随者,往往奉教义为天,容易缺乏理性,难以沟通。
当然,这个案子,在普通百姓看来,也是比较同情这个和尚的,也是觉得判得太重了。和尚救人,也是好心,结果人没救过来,却吃上官司,把命都给搭上了,这怎么看也不怎么合理。
刘璋来到那胡僧面前,这是一个年轻的胡僧,也就不到二十岁的模样,面容虽然有些憔悴,倒也安详,不像一般死囚临刑那种神魂不在的。
“兀那和尚,可认罪否?可还有话说?”刘璋问道。
“这位大人是?”
“在下刘璋刘季玉,和尚怎么称呼?”
“见过州牧大人,在下支谦,字恭明。支谦奉我佛旨意,慈悲为怀,普度众生,扶危济困,救死扶伤,何罪之有?”胡僧几句话一说,旁边的杨阜脸色急变。这和尚不老实啊,一见刘璋就立即翻供了。
“喔,有意思。和尚可有杀人?”刘璋又问道。
“和尚只会救人,从不会杀人。”支谦道
“那孩子因何而死?”刘璋问。
“那孩子因病而死。”支谦答。
“何以见得乃因病而死?”刘璋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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