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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了……”

男学生的声音几不可闻。

“他妈的,你他妈敢不叫爷爷!继续踢!再不叫把你扔江里头去!”

“嘿嘿嘿嘿,小女朋友长得不错嘛?不如借我们用用好了!”

一个看上去最猥琐的,獐头鼠目的家伙托起女学生的下巴,调笑着。

整个过程中,女学生都被小痞子们隔绝在外围,不让她上去帮自己的男朋友。

似乎只是专注于让男学生丢脸,看着女学生心急如焚又帮不上忙的样子,享受玩弄弱者的快感。

做的事情,倒是跟FFF团的宗旨有相似之处。

只不过,我听说FFF团都是一些没有半点行动力的可悲宅男,是一些成天在网上高喊“烧死异xìng恋”,结果见到别人成双成对就躲到一旁哭泣的失败者。

可是尽管FFF团满口大话不做实事,总也比这些小痞子的行为高尚。

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受辱,对男人应该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吧?

践踏别人的自尊就那么有趣吗?

我本来是打算跑8公里当做准备活动,然后回家去打沙袋的。

虽然现在只跑了4公里,准备活动有点不足,但是就你们这几个沙袋,未必有家里那个用了3年的结实。

我看两个痞子架起男学生,真的打算往冰冷的江水里浸,就扯着嗓子在后面喊了一声:

“都特么别玩了!这么多人欺负俩小孩,有意思吗!”

四个小痞子都一脸纳闷地回过头来望着我。

说到这里,应该讲一下痞子和混混有什么区别。

其实,没啥区别。

一般人认为混混比较倾向于不务正业,而痞子喜好惹是生非,但两者的区别并不绝对。

都是招人烦讨人嫌的一帮渣滓。

我想起来管他们叫啥,就管他们叫啥。

反正屎和大便也没啥区别。

看见我身上穿着和这对小情侣一样的校服,带鸭舌帽的小痞子歪着脸笑了:

“吔?你算哪根葱啊?怎么,给同校的学弟学妹们出头来了?你胆子挺肥啊?”

我没理他,继续顺着斜坡往江堤步道上走。

脚下的斜坡其实也是江堤的一部分,上面种了花草,运动鞋踩在上面抓地力不错。

决定了,就用这里当战场。

见我一个人也敢往上走,四个小痞子都摩拳擦掌,那对小情侣被他们放下了。

我对跪在地上喘气的男生使了个眼sè,他反应不慢,站起来拉住女生的手就往远处跑。

没人拦他们,距离越来越近,小痞子们大概也看出来我来者不善。

只有这种时候,我才觉得自己眼神这么凶恶并非全是坏处。

虽然没有舒莎的眼睛那么黑,视力那么好,但我的眼睛也有独到之处。

眼睛狭长的形状像手术刀片,小小的眼珠如同黑红sè的冷钻。

一句话就是不太像人。

反而像是狼。

如果我生而为狼,我的目标将是成为北极狼王。

不是为了带领群狼,只是想一个人站在北极最高的山巅,听风雪刮过耳际的声音。

心里有一种明澈了真理的喜悦。

其实狗屁真理都没领悟,我只是单纯地喜欢打架罢了。

我选好位置之后站住了脚,冷笑着看到他们围了上来。

喔,有点误判,桥墩子后面还有一个抽烟的小痞子,蛮壮实的,看架势应该是他们的老大。

对面总共有五个人。

还真是凑趣,刑部五虎也是,你们这些人不凑够五个就不敢上街吗?

篮球队的郭松涛队长可以轻松1V5,但是他的身体素质绝对远超同龄人,将来说不定会去NBA打球,我不能模仿他的战斗方式。

而且这五个小痞子里面,叼着烟头的老大和带鸭舌帽的那家伙,战斗力似乎不弱。

越强越好!

正好测试一下我最近有没有进步!

打架这种事情,其实光靠身体好,或者人多,并非就能完全决定胜负。

最重要的是气势!

从6岁开始就被小霸王进行惨无人道的蹂躏的我,为了有朝一rì能战胜他,早就想出了即使和技术都落于下风,仍然能靠气势取胜的方法!

那就是把自己变成非人的存在。

狂战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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