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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临别之际,又招呼着从下面拿了今年第一期的十月杂志给了陈小旭,另外还有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一套青春文集,是女孩子们喜欢的类型。对于社里而言,啥也不多就是书多。
从大院里出来后,经过大门前时,跟大爷摆手打了一个招呼,走在街道上的陈小旭揉了揉脸,长舒了一口气。
刚才在里面往来交流,她都是在心里强自鼓着一股气来着,为了是不丢某人的脸面,要是换到饭桌之上的场合,她心里可就更没底气了。
当晚,许旭又一个深夜归来。
房门之上,依旧是熟悉的便签和信封。
这次信封明显是有些厚实,许旭就先搁在一旁,洗了个澡后,然后擦着头发的功夫,坐到了台灯之前,展开信纸一看,心里恍然,陈小旭是按照自己给出的要求去了一趟杂志社。
事情是已经基本商谈下来。
如果没有其他意见,央广电台方面,将会于明天在十月杂志社方面的见证下,前来签订《潜伏》播讲合同。
经过往来电话商议,这份合同将打包拥有在央广旗下频率的《潜伏》播讲权,授权使用范围是限制在央广旗下频率。
在时间方面,是要十年的使用权。
而在费用方面,是一次性给付1500元,平均下来,一年150块。
在使用费这件事上,陈小旭挺是吐槽钱给得忒少。显然,在经历了在沪市股票市场上的大手大脚之后,这十年使用权才1500块,这钱少的,她都觉得有些寒碜。
不过,按照电台的说法,目前这个市面上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这是参照台里以往标准。
倒不是作风霸道,而是在关于录音制品的付酬问题上,目前就没有一个行业标准。
挺离谱的是,作为给付报酬的上层建筑规定,也是在耍盲流。
因为根据前年公布出来的著作权,是明确规定了一条,非盈利性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相关方许可,并且也不用支付报酬。
当然,这一条不完全适用《潜伏》,因为目前这小说可都还没有录音制品。不过,连已经有出版的录音制品都不付钱白播了,更甭谈连录音制品目前都没有的小说。
这方面,大家都比较野生,也比较狂野,就像到处都是盗版碟一样,版权意识寥寥。
所以,央广电台方面,这会儿能签合同能给钱,这事儿办得已经算是比较讲究。
信纸里,陈小旭是把这些原委都写了下来,供许旭参考,她原本也不知道里面门道,现在亲自经手沟通这些事儿后,才知道一行有一行的艰难。
除此以外,文学出版社方面,她也商谈出了一项《潜伏》录音制品推广合同。
这个授权期比较长,三十年的授权期,准备是社里找专业配音团队把《潜伏》做成音质品,一边授权地方电台,一边到书店等商场去卖磁带。这个授权里,经过陈小旭的转达,合同里是把原本音像权的合作范围给缩小到音制品上。
在费用方面,长达三十年的授权期,燕京文学社音像版权部门给出的报酬是分为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授权费用:三十年4500元,标准直接参考的是央广电台。
第二部分是磁带费用,这部分整体参考市场上音乐磁带等音制品的业内约定俗成标准,暂时不会给付,而是要等到刻录出来后,根据上市销售情况进行分成,第一次结算时间初定是半年一结账。
第三部分,就是音质品制作出来后,面向地方电台的推广使用授权费用,这部分也要看具体的电台使用情况而定。
这二、三两部分报酬,按照业内行情是五五开。
这文学社办事还算是厚道的……许旭看完之后,把信纸放到一旁,从旁边抽出一张空白信纸,同意了这个商谈的成果。
然后又提笔写到关于给付的授权费,这钱就让陈小旭先留在手上,正好未来认购证摇号买原始股能用得上。
写好之后,翌日大清早,继续塞到门缝里。
而在上午时分,代理人陈小旭是再度出现在八一厂门口,从传达室大爷那里,拿到了许旭的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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