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我不杀爱德华,爱德华却因我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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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同龄人之间更容易建立沟通桥梁。</p>
<div class="contentadv"> 这首曲子本身的威力可能没这么强,但是再结合之前赵季平夸周彦的话,就在赵嶙心中构建了一个榜样一样的形象。</p>
少年人心性就是这样,他们讨厌一个人很快,喜欢一个人也很快。</p>
……</p>
孙玲一直坐在沙发上看书,但其实心思一直都在房间里面。</p>
她之前就听赵季平说过周彦在作曲系的课业表现也是拔尖的,所以这次知道周彦过来,就动了心思让周彦辅导辅导赵嶙。</p>
按理说,有赵季平跟她在家教,儿子的音乐水平肯定没问题,但是考试这种事情,他们可拿不准。</p>
因此,周彦这种已经在考试上证明自己的学生,就很受家长欢迎。</p>
普通专业也是这样,清华北大的学生出去当家教,就是比很多有多年经验的教师更加抢手。</p>
等周彦他们出来之后,孙玲忙问道,“小周,怎么样啊?”</p>
周彦笑着说道,“孙老师,赵嶙的表现还是不错的。他平时应该钢琴练的很多吧,水平比我都高。”</p>
“小周你真谦虚,不过小嶙他确实钢琴弹的很早,而且每天我都盯着他。”</p>
周彦点点头,“那难怪,作曲的话,能力、灵气都是有的,但是应试的技巧和心态差一点,要趁着这一年时间里面多多进行针对训练。往年作曲系出的题目我已经列出来了,以后他照着多练习,另外平时还要关注时事,有时候老师们出题也会受到时事影响。譬如,考试之前有什么喜事,那题目多是积极向上、热情昂扬的……”</p>
听着周彦侃侃而谈,孙玲眨巴了几下眼睛,她感觉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学生,而是个有着多年经验的教师,这神态、语气,跟赵嶙他们班主任有点像。</p>
最让孙玲意外的是,她感觉到自己儿子对周彦的态度变了,变得更加亲近,眼神中好像还有一丝崇拜。</p>
自己儿子自己最了解,赵嶙虽然表面上看着乖巧,但其实是个心高气傲的孩子,他能服一个人,那个这个人确实要有真才实学才行。</p>
孙玲直接放下手里的书,说道,“小周你下午没事吧,没事就别急着走了,留在这吃晚饭。”</p>
“我……”</p>
周彦张张口,正要说不麻烦了,孙玲已经从厨房拎着刀出来了。</p>
“孙老师你这……”</p>
孙玲拿着刀的手在空中挥了挥,“小周你坐着吧,我去去就来。”</p>
看到孙玲风风火火的样子,周彦微怔,孙老师这前后反差挺大的,拿刀的样子竟然有一股杀气。</p>
“孙老师这是干什么去了?”周彦转头问赵嶙。</p>
赵嶙托着下巴说道,“应该是杀爱德华去了。”</p>
“爱德华?”</p>
“嗯,我们家的鸡。”</p>
周彦扯了扯嘴角,心说你们家的鸡还挺洋气,叫爱德华。</p>
“你给起的?”</p>
“嗯。”</p>
“你跟它感情很好?”周彦又问,他想着,既然起名字了,应该是当宠物养的。</p>
赵嶙咽了口口水,“我不喜欢清炒,最好是做葫芦鸡。”</p>
周彦给赵嶙整无语了,又连忙出门去找孙玲,想要阻止孙玲杀鸡,他来一趟把人家鸡给吃了,属实不好。</p>
但是等周彦到案发现场的时候,鸡血都放完了。</p>
周彦站在寒风中唏嘘,“我不杀爱德华,爱德华却因我而死。”</p>
……</p>
周彦最终吃到了孙玲的拿手菜也就是长安名菜葫芦鸡,他带着无比自责的心情,吃了得有三分之一。</p>
不过这顿鸡也不是那么好吃的,之后的日子里,他白天就在制片厂跟赵季平忙着给《大红灯笼高高挂》配乐,到了晚上下班,就跟着赵季平去他家给赵嶙辅导。</p>
《永远同在》的谱子周彦也抄了一份给赵嶙,这家伙特别喜欢这首曲子,天天都弹。</p>
赵季平得知这首曲子是周彦写的,也是赞不绝口,夸这首曲子有故事感。他还说如果碰到一些风格比较轻松的电影,可以配进去试试。</p>
周彦一直在长安待到了二月九日,还在赵季平家过了个小年。</p>
之后,他没有去燕京,而是回了金陵。</p>
前身母亲之前在金陵歌剧院曲艺队工作,单位给她分了个小房子,八五年房改的时候她又花了大半的积蓄——总共五千三百块钱,把这套房子给买下来了。</p>
后来母亲去世,前身也继承了这个房子。</p>
房子不大,两室一厅一卫,使用面积五十多平米,算是中等户型,公寓里面最大的房子是八十平的大户。</p>
门一打开,周彦就捂住了鼻子。</p>
因为长时间没住人,家里面阴暗潮湿,一进门就能闻到一股子霉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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