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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还是鬼吃人的局面,现在却变成了人鬼大联欢。
如果人生有值得记忆的事情,今天晚上将成为那些商人和保镖最刻骨铭心的记忆,太惊悚,太离奇,太不可思议。
相信若干年后,桂花树下,子孙满堂的他们会惟妙惟肖地描述这里发生的事。
躺在地上的牧鬼人被解下绳子,嘴里不停地咕叽:“早知这样,为什么还要我过来牧鬼吃人会给姑爷留下多恶劣的印象”这话他只敢偷偷嘀咕。
有的人和鬼聊的很投机,差点说出“有空去家里玩”的话来,一想对方是鬼,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李清最后那句话确实耐人寻味,即使长平谷是鬼的故乡,为什么他要说名正言顺
“你小子到底是什么来路”本来就是皇子的身份,后来又加上了天选之子,现在可好,成了冥王转世,冥王当然是鬼王,绝对是不好的名声,连高暮云也抱住自己的头,他的头很疼。
红月的月色和灯笼的光融为一体,即是喜庆的颜色,也是血的颜色。
很多事都是这样,有两个面,就像我们说话,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体会。
月色觉得李清能看出自己的心意,已算一个极聪明的人了,春风里,从红色的盖头里传来如水般的声音:“我是你的娘子,当然会名正言顺。”
“不行!”
一个幼稚的女童声音。
“你不能嫁给他,因为我才是他以后的新娘。”
漂亮的女孩站在空中。
这个女孩当然是玄晴。
看她的样子似乎很生气,面对情敌,没有几个人会心平气和。
“你不是去长平谷了吗为什么出现在这里”高暮云忍不住问道。
“我再不来,李清就成了别人的新郎!”玄晴气鼓鼓地说道:“而你,我最好的朋友,居然胳膊肘往外拐。”
这话让高暮云羞愧地低下了头,自己确实心头一热,忘记玄晴的叮嘱。可刚才那种情况,月色的身世,谁不同情大家都很支持,不光是他。可他毕竟是玄晴的好友,做的有点不地道。
“小妹妹,不碍事的,我现在嫁给他并不耽误你,等你长大,还是可以嫁给他的,我们可以二女共嫁一夫。”月色不愧人间熟客,这话说的温柔大气,已经在不经意间争大小。
“你还是不能嫁给他!”玄晴坚持着自己的主见:“我不能让一个污蔑他的人嫁给他。”
“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是冥王”玄晴是玄武真身的灵体,对事物的感觉敏感,李清极为干净,不仅是他的,还有他的灵魂,都带有淡淡的清香,这样的人和污秽的鬼物怎能混为一谈冥王会有他这么良善的内心
“你为了能嫁给他,不惜玷污他,这样的人怎么能配的上他”玄晴说道:“何况你连人都不是。”玄晴忘记了她自己也不是人。
有夜风吹来,红色的盖头飞到空中,露出月色精致而绝美的脸。“你的意思非要和我打上一架”月色一步踏到空中,走向玄晴说道。
一个要嫁,一个不同意,在商量不成的情况下,当然要打上一架。
玄晴伸出细嫩的胳膊开始挽袖子,她以前不这样,后来看见李清如此,有样学样。
对于男人来讲,如果有两个女人为他争风吃醋打上一架,似乎是很荣光的事,可关键这两个女人都不是一般的人,甚至不是人。
李清不仅不感到荣光,还很头痛。他头痛的原因在于,到现在没有人征求他的意见,问他是否愿意娶
所以,他只能自己站出来说道:“我不会娶你!”即使他知道月色的身世可怜,知道月色只能嫁给他,可他还是不愿娶她,感情这个事不是能勉强的。
“娶不娶,那是你的事,嫁不嫁,那是我的事。”月色转过头对他温柔一笑说道:“不过,在嫁之前,我要教训一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姑娘。”
强嫁啊!所有的人目瞪口呆,那些鬼和牧鬼人却一脸平和,他们知道法鬼一直都是这样的性格。
有黑暗聚来,挤走月光。
有寒冷袭过,赶走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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