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与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28、胜诉,我这糟心的重生,石头与水,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刘凤女扰乱法庭秩序, 被审判长警告一次。</p>
林晚照按着她坐下来,刘凤女气的两眼赤红,这要不是在法庭, 都得冲上去跟秦耀祖干一架。</p>
褚律师继续提问,“被告, 在你眼中,我的当事人是个是个什么样的孩子?”</p>
“会偷东西。”</p>
“举例说明。”</p>
“有一回我钱夹的钱少了二百, 是在秦特书包里找到的。”</p>
褚律师问, “还有吗?”</p>
“这样的事不只一次。”</p>
“有多少次?”</p>
“五六次总有的。”</p>
“每次都是在哪里找到的?”</p>
“有时候是秦特的书包,有时是她房间抽屉, 有时是她的床垫底下。”</p>
“你是如何找到的?”</p>
秦耀祖卡了下壳,褚律师敏锐地,“不好说。”</p>
“我自己翻出来的。”</p>
“家里两个孩子,年纪不过相差一岁半, 只翻秦特的书包么?”</p>
“也翻过秦光的, 不在秦光那里, 在秦特那里。”</p>
“每次都是这样。”</p>
“是。”</p>
“您是神探, 每次都恰好找得到,而不是被我的当事人带出去花掉。”</p>
“也不全是,有一回三百块就没找到。”</p>
“她承认是她偷的吗?”</p>
“有时承认, 有时不承认。”</p>
“三百块是什么时候的事?”</p>
“去年秋天。”</p>
“具体时间还记得吗?”</p>
“刚过中秋不久, 重阳那天。”</p>
“还偷过别的吗?”</p>
“在厨房偷吃的, 我就是气她不长进。自己家, 干嘛总要偷吃。”</p>
“还有别的吗?”</p>
“没有了。”</p>
褚律师问秦特, “你偷过钱吗?”</p>
“我没偷过。是秦光偷偷放我那儿的,因为我不听他的话,他就整我。”</p>
“没偷过, 为什么要承认?”</p>
“爸爸打我。不承认就一直打。我有时能扛过去,有时扛不过去。”</p>
“你偷过吃的没?”</p>
“偷过。我有时很饿,就会趁做饭的时候偷吃两口。”</p>
“为什么要偷着吃,在饭桌上不能吃吗?”</p>
“爸爸说我吃的多,我怕爸爸不高兴。”</p>
“平时一餐饭要吃多少?”</p>
“要吃两碗。”</p>
“喜欢吃肯德基吗?”</p>
秦特茫然,她很羞愧,“我,我只听说过,没吃过。”</p>
“现在,我要帮被告破一桩案子,去年九月初九,重阳节的傍晚,秦光放学后请同学吃肯德基,一次就花了三百块。”褚律师出示采访秦光同学的视频证据,“秦光很有钱啊,有一回打赌输了,请我们几个吃全家桶,一次就花了三百多。这也不算什么,他一双鞋就要六百,名牌儿。”</p>
“那是在什么时候?”</p>
“国庆以后,哦,是重阳!想起来了,那天重阳,我记得第二天就是星期六。”</p>
陈茜急忙说,“那钱是我给秦光的!他说要请同学吃饭,我给他的!”</p>
审判长看陈茜一眼,“被告有证据佐证么?”</p>
“给孩子零用钱,平时随手的事,谁还会留证据?”</p>
审判长意味深长说一句,“随手便是三百块零用钱,看来被告家中不似刚刚所言生活困窘。”</p>
褚律师继续问陈茜,“您平时给秦特零用钱吗?”</p>
陈茜明显底气不足,“也给的。”</p>
“给多少?”</p>
“不一定。有时候多些,有时候少些?”</p>
“数目大约是多少?”</p>
“十块二十块的,有些记不清了。”</p>
“大约多久给一次?”</p>
“有时我给,有时她爸爸给。”</p>
“你大约多久给一次?”</p>
“记不太清了。”</p>
“陈女士很年轻,但显然记性不太好了。”</p>
秦耀祖看出褚律师绝非善茬,不再就案情争辩,先流下泪来,对秦特说,“小特,爸爸对不起你,爸爸冤枉你了。”</p>
秦特低着头不敢说话,她把这些事全都说了,爸爸是绝不会放过她的。她一定要把官司打赢,她死都不能再回爸爸那里,她要跟着姥姥过日子。</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