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红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九十四章 上帝仍然在人间,道门狂婿,雪中红,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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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和这个华夏人玩儿什么单挑游戏了,大家一起上,速战速决!”
看来这个矮个子还是个实干派,一点儿也不啰嗦,带着身后的一众手下扑向李元贞。
李元贞迅速退入教堂。
夜鬼们停步在教堂门口,不敢进入。
“怕什么,上帝早就已经不在人间了!”
矮个子率先跨入教堂,安然无恙!他愈加大胆,指挥着身后的夜鬼“看见了么?这些东西都是摆设!给我冲进去,撕碎这个华夏人!”
“哼,是么?”李元贞一招手,呵道“水来!”
圣水池里的水被召唤而来,迎头泼向涉足教堂里的夜鬼!
“滋滋滋……”圣水接触夜鬼皮肤,仿佛硫酸在腐蚀。
夜鬼惨叫后退,皮肤如灰烬般脱落,圣水对他们仍有压制!
“不用怕,他的圣水已经泼光,跟着我继续冲!”矮个子夜鬼后腿一蹬,化身残影冲向李元贞!
确实好快!
如果单论速度与力量的话,此人绝不在李元贞之下!
李元贞已摆好架势,准备迎接矮小夜鬼的冲击,而恰就在这时,一旁“大天使拉斐尔”雕像突然抖动——它手中的“大天使之剑”褪去泥封,“嗡嗡”作响!
“呼哧!”
剑光一闪,剑刃所致,直接把矮个子夜鬼从空中拦截!
“天使之剑!”矮个子失声从空中跌落,连滚带爬往教堂外逃!
神圣之地,岂能容忍邪魔入侵?
天使之剑乘胜追击,速度嫣然要比矮个子夜鬼快太多!
“啊!”
“噗呲!”
矮个子夜鬼距教堂门仅一步之遥,天使之剑却没有给它逃跑的机会,一剑从它后背穿过!
矮个子夜鬼惨叫,扑倒在门框,一步一步往教堂外爬,他痛苦大喊“公子,救我,救我……”
“嗖!”
一个人影从轿车里闪至教堂门口,他年龄27-8岁,身材显瘦,脸色苍白,有着一双不同于普通夜鬼的高贵的绯红色瞳孔。
他把矮个子夜鬼拉出教堂,握住天使之剑的剑柄,天使之剑闪耀圣光,灼烧着他的皮肉,
可即使如此,他仍未松手,等到天使一剑从矮个子夜鬼体内拔出时,他手上的皮肉也被烧得只剩下白骨,全过程他竟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好一个狠角色!
“对不起公子,是我大意了……您的手……”矮个子夜鬼满眼都是愧疚。
“没关系,你退下疗伤。”公子说了一声,把天使之剑往李元贞手中一扔,飞剑迅速刺向李元贞!
李元贞隔空一抓,天使之剑落入掌心,届时一股奇妙的力量涌入他体内,难怪每次来教堂都感觉有东西在召唤,万万没想到雕像里竟藏着一把极品法器!
“好剑,好剑……”
有了这把天使之剑的加持,斩杀这些夜鬼岂不是轻而易举。
“你还算是个比较像样的对手,既然如此,那就来做个了断吧?”李元贞提剑走向站在门口。
谁知那夜族公子却说“够了,今晚就到这儿吧,杀戮并不是唯一能解决问题的办法。”
李元贞冷哼,“你打了人家一巴掌,然后给一颗枣吃?”
夜族公子不紧不慢说道“以你的实力尚可自保,但修道院里的女人和孩子就不一定了。”
强龙怎压地头蛇?何况此人的实力高深莫测,如果与他为敌,只会给修道院惹来麻烦,倒不如先看看他怎么说。
“你想如何?”李元贞沉声问道。
夜族公子说“杜兰特的死,是他自作自受,沙奎尔的死,是他实力不足。你杀了他们我也不会怪你。我只想在华夏好好地做生意,希望从今以后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呵……就算你是个生意人,但你说你的生意合法?”李元贞不屑道“简直笑掉大牙!”
“我的生意怎么不合法?”夜族公子微微皱眉。
李元贞从口袋里掏出一小瓶血丸,说道“这是我从杜兰特身上搜出来的,这是种违禁品,对人体伤害极大!”
夜族公子沉默了一会儿,摇头叹气“你可能误会了,这种血丸是我们的食物。”
“食物……?”李元贞仿佛听了个笑话,剑指着夜族公子“你觉得我会相信你的话么?”
“我很懂你的意思,”夜族公子说道“但这种血丸的确是我们夜族的食物。是一种提取鲜血类物质凝成的‘代餐工具’——
夜族也是人,也有人性,也知好坏,也分善恶。并不是所有夜族人都是吸血恶魔,何况现代刑侦手段那么高超,有谁敢明目张胆地以活人为食呢?
因此,血丸就诞生了,它可以压至夜族的吸血,达到与人类和谐生存的目的,
人类服下血丸,会造成强烈的快感和迷幻性,有些夜族人便把这个当成了商机,让血丸流入人类市场,
每个种群里都有败类,这是杜绝不了的,但在我所开的hoe夜店里,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违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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