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乘风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二十六章 暴风雨前的平静,长歌当宋,我欲乘风归,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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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嚏…………”

叶安莫名其妙的打了个大大的喷嚏,谁在在念叨自己?但看着眼前的东西叶安便甩了甩脑袋把这个问题抛到九霄云外。

眼前他所要面对的东西比什么都恐怖,大红色的吉服摆在面前比踩到反步兵地雷还让他紧张,天杀的,为啥宋人结婚喜欢穿的和炮仗一样?

大红色的吉服也就罢了,可脑袋上的冠怎么能如此“花枝招展”?

没错,即便是男人戴的吉服冠也满是花卉,红色的大花不是一朵而是满满一头,如同女人簪花一般,而且边上的萱儿和铁牛两人一个劲的夸张。

“小郎君,这花真大!”“小郎君,这花真艳!”

王帮躬身道:“少爷,咱们好歹也试试这吉服和新郎冠,您瞧瞧刘婆子家的手艺可没得说,这簪花漂亮的,可是正经的花云朵,别人家可找不到这般的手艺!”

其实宋代的吉服很好看,大袖、生色领、长裙、霞帔、玉坠子,背子、生色领无一不显露出华贵的气质来,且皆用绛罗之色,漂亮的令人发指。

只要是个挺拔的男子穿上,必定是帅气的很,但脑袋上的新郎冠便有些要人命了!

新郎官,新郎官,新郎冠,新郎冠…………

叶安觉得也许一开始就是应该叫做“新郎冠”,时间长了被人错误的叫成了“新郎官”,当然也可能是自己猜错了,毕竟还有“娘子”“官人”一说。

吉服可以试,即便是穿的和炮仗一样,为了秦慕慕叶安也认了,这是汉家文明的传统,也是历史的传承,不知为何看着眼前的吉服,叶安忽然有一种找到了归属感。

他与秦慕慕虽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但身上的吉服却是这个时代的烙印,红色的吉服与后世的吉服虽不一样,但却是一种东西。

“小郎君,您穿吉服真好看!”

萱儿犯着花痴似的盯着叶安的脸,这模样让边上的王帮和铁牛二人哈哈大笑,笑的她满脸的羞红也不忘说上一句:“小郎君穿红色的吉服就是好看的!”

扯了一下前摆的叶安无奈笑了笑:“寻常百姓一辈子只有这么一次穿吉服的机会,也只有一次穿绛罗的机会,谁穿了都是好看的嘞!你不信等铁牛和王帮穿上的时候再看看,说不得比本少爷我还好看!”

瞧着这两人昂首挺胸的模样,萱儿撇了撇嘴:“鸡穿袍子狗戴帽,他们穿什么还不一样?哪能和小郎君相比?您快把新郎冠给戴上,若是不好看必定要让刘婆子多加些簪花的!”

头上都快顶“花篮”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开门迎客嘞!还簪花?!

“那什么……簪花便不必了,本少爷不喜欢那么多的花,就简单的一个冠帽不行吗?”

王帮第一个反对:“那怎么行?!小郎君,这新郎冠若是不簪花便难看的紧了,当初寇相公的簪花相公之知名可是传遍整个东京城嘞!连相公都爱簪花,可见簪花之风兴盛,小郎君您这般的风流倜傥,怎能不簪花?!”

叶安眉头一挑:“不错,本少爷“风流倜傥”啊!簪就簪吧!为了秦慕慕别说顶个花篮,便是顶个榴莲本少爷也认了!”

大大的花冠戴在头上,叶安看着铜镜中自己的模样便觉得这是自己要“出嫁”………………

“小郎君漂浪!”

侯三吊着一个冰糖葫芦走来,瞧见叶安的模样立刻叉手行礼。

叶安翻了个白眼:“你才浪,你全家都……算了,糖榨的如何了?吸溜……把红果咽了在说话,怪让人牙酸的。”

侯三在瞧见叶安的第一眼后便唱了一个肥喏,嘴里含着山楂的模样看的众人一阵的牙酸咽口水。

“小郎君,俺家忙活了一夜,您的法子当真是好使的,出了不少糖,俺娘刚刚睡下,婆娘还在忙活!”

大量的甜菜除了当做种子保存下的一部分外,剩下的几乎全被这一家老小清洗切丝了,在叶安告诉他清洗不干净会影响甜度和品质之后,这小子便把甜菜当做了婆娘来“搓洗”。

“让你婆娘好生休息一下,莫要这般的拼命,甜菜不会跑,里面的糖更不会跑,这般的着急再把人给累病了,到时反倒是拖慢了效率,欲速则不达!”

侯三哂笑着说道:“穷苦人家忙惯了,得了侯爷的妙法哪敢歇下,俺娘让我把每日榨糖多少全部要记在册子上,月底给您送来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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