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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思甜拿过所谓的辫子,知道这东西是做草帽用的,主要用麦梃子,掐出的辫子拇指宽,扁平,编成麻花辫,盘在一起然后缝上,就成了草帽。

不过一般村里只是掐成辫子就直接拿到集上去卖,之后再怎么加工,原主的记忆中也没有,想来应该不是村民们会做的事情。

贝思甜拿过来用手比划了一下,这东西最好能用指甲,这样掐出来会比较齐整,辫子编的齐,相应价格就会高上一些,有时候说不定能高出一两毛钱。

“这才两月没动手就忘了!什么记性!”秦氏嘟囔一句,将辫子拿过来,给贝思甜做了个示范。

“掐的齐点,你瞅瞅你以前掐的那是啥玩意儿,卖不出个三花俩枣的!”秦氏嫌弃地说道。

秦氏掐的辫子能卖到一块钱一把,甚至最高的时候一块一一块二左右,贝思甜掐的也就能卖出三四毛钱,差了不少呢!

贝思甜第一次接触这种东西,不过大概是原主掐的多了,脑子里也有原先的记忆,她上手很快,主要也是因为这东西很简单,编了几下她就完全掌握了。

掌握了之后,贝思甜开始往好了掐,越掐越顺手,长长的辫子拖在炕上,明显就能看出变化。

掐整齐了不难,贝思甜一开始就是在插梃子那适应了一下,每根梃子也就一寸长,一根用到头,需要插上另外一根,这个位置衔接不好,很影响整体的感官。

秦氏一心一意地纳鞋底子,也不去看贝思甜,她那手艺她早就领教过了,教了多少遍也没用,手太笨,她也不多指望,能卖出一点是一点。

贝思甜前边掐的不快,主要是熟悉摸索的过程,她做事喜欢动脑子,以前在闺阁当中,每日除了练字,便是刺绣,织、钩、编、绣她样样都会,这个会,可不是那种粗浅的会。

这其中,以绣为精,贝思甜的双面绣,在整个京城都是出名的,连太后娘娘也夸赞不已。

那时候贝思甜还没有遇到师父,所以这些就是她闺阁当中的所有生活日常,自然是每日钻研,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上了很多自己的心意,这些随便挑出一种来,都比掐辫子要难上无数倍。

所以手里的活儿对贝思甜来说,十分简单,简单到后来,贝思甜已经失去了兴趣。

不过能够挣钱,她没兴趣也会掐下去,熟能生巧,对于这种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活计,贝思甜速度很快,一会就将一簸箩的麦梃子掐下去大半。

秦氏纳了会就开始揉眼睛,一边揉一边纳,到后来就要放下鞋底子歇会才能继续。

贝思甜见状说道:“娘,别纳了,明天再说吧。”

秦氏揉着眉心,“没多少了。”

秦氏是着急了,这两个月因为贝思甜卧床也没去集上,她也没工夫做活,这回看她好多了,杨五郎说再有个十天八个月就没什么大碍了,她便想着去赶集。

家里啥也没有了,得去集上买点,另外再卖点活计,弄点零花钱,现在赶活儿都不一定能赶出多少,再加上自从她眼瞎之后,做出来的东西品质也不行,卖相更别提了,价格就低了很多。

秦氏心里也是烦闷,近几年来她做出的活儿好几次都卖不出去了,家里本来就没多少钱,还老多灾多难的,这一次做出的活儿光是摸着就刺刺拉拉的,能卖出多少还真不好说。

秦氏心情不好,回答完贝思甜后就瞪了她一眼,“你要是小心点,离连巧那死丫头远点,哪至于躺床上这么久,要不是家里刚卖了羊毛,你就躺床上等死吧!”

贝思甜也不恼,秦氏现在的状态是心理有郁结,适当应该发泄一下,反正说两句也不会少块肉,她就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

贝思甜拿过簸箩里的鞋面,纯黑色的鞋面,再加上白色的鞋底,看上去朴素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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