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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要去宗门做什么?”

“修行。”

“我也想去。”

“那就去。”孙梓凯将杨有食领到了老杨面前,说明了来意,老杨直接回绝,这也不怪老杨不舍,为何老杨敢于为孙梓凯做生死决定,那是因为他十分清楚这小子的强悍,在别人眼里的死局,对孙梓凯来说,更像是机遇,可有食不行,九岁的有食在所有人的呵护下,基本没有吃过苦,她连活着的两字都没学会,更别说去闯荡了。

孙梓凯同样也是这想法,他并未看出有食的天分,而且现在守关人得了两块金子,足以让所有家眷在城中过上富裕的日子。

可第二日,孙梓凯还是找到了老杨,只因为昨夜孙梓凯在向有食解释道理之时,有食如此地说:“哥,我想像你一样,是自由的,自由地出去,自由地回。”

老张和老杨难得在孩子身上达成了统一意见,他们坚决反对孙梓凯的决定。孙梓凯对两位如父之人十分敬重,一遍遍做下保证,却改变不了两人的心意,直到有食走进来说,不走了,想到自己一走,就没人给守关人治病了,她自己选择了放弃。而老杨听见此话后,沉默了许久,最终,决定让孙梓凯带有食去宗门。

孙梓凯和老张再次对老杨的决定感到不解和迷茫,但老杨的决定是有执行力的,那辆穿回沙漠而来的马车,继续踏上了旅途,只是这次车上多了一个小丫头。

这是七年来,孙梓凯第一次走上入城之路,他自从入了“安生关”,就再没有回去。三人只能坐在车外,因为马车里装满了大大小小的包裹,守关人和家眷们,是把杨有食从小养大的,这个丫头长得伶俐可爱,又听话懂事,早就成了所有人的干女儿。数十个包裹,一半装吃食,一半装衣物,可把孙梓凯愁坏了。

“你要入城吗?”姜钰瑾问道。

“嗯,我想回我过去的家看看,你们在城外等候即可。”孙梓凯把马车停在城外,只身一人走入。

街上的乞丐并不见少,明明这些年都没有蛮子闯入,但这座七年前被抢掠了两次的小城,依然没有翻过身来,原因也很明了,十四座城,皆没有明确的秩序,而资源是固定有限的,关内并非一片祥和,只有在守关之事上众志成城,而其余之事,皆因牵连过多而难以妥善解决。

城中人多以姓氏为聚,哪一个氏族人多,往往越富,越安定。利益的争斗,也都是围绕氏族和氏族间的角逐而展开的,结局很难共赢,一般是一家兴起而一家没落。

孙氏一族,正是在氏族争斗中,没落的一族,人数本就不多,还散在各城,少有联系,所以孙氏一族,都活得辛苦。

不多时,一群乞丐便挡在了孙梓凯面前,长期的无序下,饥肠辘辘的人们,已经失去了起码的人性,从一开始的乞讨,变成了抢。

孙梓凯双手插在兜中,淡然地瞧着他们。乞丐现在是这座城里最大的“氏族”,为首一个乞丐,也不过十七八岁,自然不把这十一二岁的矮小子放在眼里。

“把身上的东西留下,滚吧。”

孙梓凯沉默片刻,无力般摇了下头,抽出左手,搭在腰间长刀刀鞘,轻轻一推,寒光流落,“你是要它吗?”

“我都要。”

“哦,那你过来拿吧。”

乞丐走了过去,伸手抓向那把刀,正此时,他与孙梓凯目光相遇。孙梓凯没有抬头,只是抬眼瞧着他,不带任何情感。乞丐怔了一下,接着继续伸手,忽地,他打了个激灵,再转眼瞧那冷淡面容。

乞丐大叫一声,仰倒在了地上,吓得向后退爬,哆嗦道:“是是你”

“是我。”

“你你回来了,你你就是守关的那个小小魔头!”

“魔头?”孙梓凯眉头一皱。

“不不,是英雄你是英雄”

“嗯,是我,你要我的刀吗?”

平房上的花盆被狗推倒,摔在了地上,乞丐顿时趴在孙梓凯面前,不停地磕头。孙梓凯默默走开,没有再做什么。

他先到了金屏庄的位置,但金屏庄已经没了,只剩了断壁残垣,能挪动的东西,都被城里的人抢走了,接着,他又来到了那家小摊,想着,买一张饼,但这小摊也不见了踪迹,只留了几张坏掉的桌凳,他将就着木头,在那里坐了许久,最后才起身离开。

泥院子,土房子,白墙草瓦陶缸子,他站在门前,听见了房中的声响,他的房子,果然被大伯一家占去了,不多时,他躲在暗处,瞧见了不少人走入门中,都带着些吃食和用物,他打听了许久,才搞清楚了缘由。

半个时辰后,在一条小路上,他堵着了一个男人。

男人匆匆忙忙,也不知在为何奔劳,总是一身疲惫着,见着谁都点头哈腰。见到那孩子,只打了个眼,便认出了他,只因为这孩子跟自己的弟弟长得太像了。

“小凯,是你?”

“大伯。”

“你还活着,你真的是‘安生关’的那个小魔头?”

“你不是一直打着我的旗号,在城中舒坦地活着吗?”

男人听后低下了头,随后说道:“回家吧,好多年没见了,你妹妹昨天还念叨你了。”

“我的家,不是被你们占去了吗?”

男人沉默一会儿,又说道:“我找过你,没找到。”

“我一直在城中流浪,没见你找过我。”

“我哎,蛮人们来了,我以为你”

“蛮人来之前我流浪了很久,没听过你找过我。”

“我我听说你在‘安生关’,松了口气。”

“我在‘安生关’待了七年,没见你来找过我。”

男人自知理亏,低着眉目。

孙梓凯又问道:“宗门给我爹娘的钱呢?”

男人支支吾吾道:“你伯母生了场病,所所以”

沉默良久,孙梓凯开口道:“房子你们住吧,钱,用吧,但以后,不要再用我的名号去换取好处了。”

“孩子,跟我回去吧。”

寒光一闪,长刀出鞘,然而他还是不忍将刀刃对向大伯,便插在了二人之间地面,冷道:“记住我说的话,按我说的去做,否则,我会杀了他们。”

提刀回鞘,他走了。但没有出城,他见到大伯回了家,还一直等到了傍晚,可一直到此时,依然有人揣着吃食进去,他的耳朵在淬炼后听得距离很远,听到了里面的对话,伯母还在欢笑着唠着今天他的侄子回家了,跟他大伯寒暄了许久,说是“安生关”过得苦,想回家了。

来人赶紧送上吃食,感谢这一家人对关内的照顾。

孙梓凯在门外拔出了刀,矗立许久,他内心陷入抉择的难处。对着门,他坐在了石头上,心想着,自己在弱小的时候,因什么都做不到而选择了逃避,如今自己已经有了实力,为什么还是不能随心所欲地去做对的事情呢?

他想进去杀人,可忽然觉得,自己一直以来处理问题的方式,多半都是杀人,当然,他接触最多的,也就是蛮人。杀人,果然是最简单的方法,人,总是被各式各样的琐碎磕磕绊绊,即便是自由,也不是随心所欲地活着,自由之翼并非飞得无所顾忌,它的双羽下永远藏着黑暗,是它见不得光,又不可遗弃的自由之基。

他明白不改变的不是大伯,而是伯母,他收起刀,离开了。当晚,他表哥的胳膊,表弟的腿,断了,第二日,这一家人匆匆搬离了这间土房子,迁到了另一座城中,再也没有提起那“安生关”的小魔头,是自己的侄子。他不杀人,不代表自己会妥协,他到底是自由的,虽然不能做到随心所欲,但也不会让任何人为自己安置牢笼,任何牢笼都不行,包括道德。

是夜,他出了城,姜钰瑾和杨有食在车上等了一天,靠着马车上挂着的守关人牌子,也没有人上来闲扰。

两人见到了孙梓凯,姜钰瑾没说什么,可杨有食撒恼道:“哥,你干什么去了,一天了,才回来!我哪都不能去,等你等到现在。”

“想回去了?”

“略,不回去,走吧走吧。”

他们没有再进入任何一座城,而是绕着城外的主路,一直朝着最西北方向奔去,守关人的牌子就是好使,不仅一路畅通无阻,连路上花销也几乎为零。

杨有食向孙梓凯说道:“老张叔说不要伸手就接,能花钱也花钱,城里人过得也不容易,可我干爹说要拿,哥,你跟我干爹一样,逢给便要,你不害臊呀。”

孙梓凯回道:“守关人是替很多人送命去了,你不拿,后面的人怎么拿,拿了,是对这份担子的尊重,也让城中人更加的安心,毕竟他们活得容不容易,还是要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的。”

“哦,我干爹说得比你好哩。”

姜钰瑾一直在车顶练那三招,孙梓凯盯了一会儿,说道:“你就会这样吗?”

“啊?你不就教了我这三招吗?”

“你上次刺我的时候,不是这样刺的。”

姜钰瑾思量道:“那是因为你忽然要踢我,我就退后一步,再刺过去,见你已经要挡我刀锋,所以换了左手去刺,你什么意思啊。”

孙梓凯跳上车顶,让有食驾车,而后,他说道:“来,杀我。”

姜钰瑾毫不客气,提剑刺去,孙梓凯斜蹲而闪,右手抬起,食指和中指在剑身上快速弹了三下,第一下本就能将剑击飞出去,但第二下又消了它飞出去的力,第三下使得剑身在原处震动。

姜钰瑾右手麻软,剑脱手而落,孙梓凯顺着侧锋杀来,姜钰瑾笔直后退,却正中下怀,身子后仰着,被孙梓凯逮着,而脖子,更是被单手擒住。孙梓凯平静道:“你看,你死了。”

姜钰瑾这才感觉到右手的痛感,孙梓凯放过了她,姜钰瑾一声不吭,低头伸手抓剑,可右手麻痛得厉害,根本握不住,她便换成了左手,说道:“再来。”

孙梓凯后退两步,姜钰瑾提剑杀去,但她的左手剑明显比右手迟钝太多,孙梓凯连挡未挡,一脚将剑踢飞,宝剑直冲入天,姜钰瑾的双手垂落,右手发抖,左手裂开了血痕,留下了一道鲜血。

一伸手,抓住了落下的剑柄,孙梓凯说道:“你看,你又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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