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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莫名的欲望
汪星这天是要带着这伙人去吃早餐的。
几天以前,和军哥一起混的人,一个名叫吴林的,绰号“大梁”。被南城派出所的民警抓捕了。军哥他们之所以叫吴林“大梁”,是指他在他们这伙人中,非常能干,相当于挑起了大梁。
“大梁”被抓,难保他不会供出军哥来。军哥感觉不安全,便带着汪若霞离开了青云。
柳军和汪若霞要去什么地方,将在哪里落脚,军哥没说,汪星也干脆不问。和军哥混了这么久,汪星感觉自己已经非常成熟了。有些事,不该自己知道的,自己就不去过问。该让他汪星知道的,军哥自然会告诉他。
军哥临走之前,告诉汪星:“你不用害怕,你也不用躲避。你虽然参加过好些次,但你一直没有亲自动手,就是在旁边看个稀奇,图个热闹。没你什么事。”
柳军走了以后,他手下几个得力助手,只有“疤脸”还在青云城里。别的人,诸如“黄毛”之类,随后也销声匿迹。另外那些无足轻重,但常跟着柳军混的那帮混混。一时群龙无首,又是吃喝玩乐惯了的,回到自己家里,也呆不住。便自然而然地聚了起来,围在汪星周围。
汪星俨然成了他们的老大。跟着这位“大哥”,跟着这位有钱的少爷,反正不愁吃喝。虽然这伙人叫汪星为“大哥”,或者叫汪星“星哥”,但这伙人中,好几个其实比汪星大。不过,俗话说得好,混社会,遇到所有的男人,不管年龄大小,你都尊称他一声“大哥”,这颇富成就感的称谓,绝对不会令人反感。遇到女人,只要不是老得太明显,不要让人觉得喊她“妹子”是一种刻意的讽刺,是在说反话,你都可以叫她“妹子”,让她宛若青春,似乎妙龄,好像还正处花朵灿烂的开放季节,据说,这样的称谓,也大多讨人喜欢。
别的不了解,至少,对汪星,大伙是了解的,也感觉得出来,叫他“大哥、星哥”,看他的表情,他是乐意的。似乎还挺享受。
柳军走后,这群人的生活稍稍起了一点变化。大家不再重复着以前那种醉酒、唱歌、吃夜宵,偶尔
再去抢抢人的日子。平常,大家都无所事事,到处闲逛,肚子饿时,就会自然而然地聚在柳军以前租住的房间里,反正,早、中、晚,一日三餐,都是汪星给包了。
吃早餐时,汪星也让人叫了一碗米线,给那个踩了他一脚的瘦小个男孩子吃。这个男孩子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流露出了有些意外、格外感动的神情。他那细小的眼睛,迅速地瞥了汪星一眼,感激之情,溢满眼眶。
汪星的心灵深处,有什么东西,又怦然动了一下。这个男孩子蹲在他脚面前,给他细细擦鞋时,在他内心深处,升腾而起的那种莫名的愉悦感觉,再次电流一般布满全身。
他甩手给了“疤脸”三百元钱:“今天你带着他们一起吃饭。我有事,就不和你们一块吃了。”
“疤脸”是那个异常结实,神色有些凶狠,和绿睫毛女孩在一起,脸上有块铜钱大小烧伤疤痕的年轻人。他把钱接了过去。连声道谢。其余众人,也七嘴八舌地说:“感谢星哥!”“多谢星哥!”
汪星掏钱时,瘦小个的年轻人,细小的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好像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似的。眼光一直围绕着那钱转动。直到“疤脸”把钱接了过去,揣在了衣兜里,瘦小个年轻人,犹自呆看着“疤脸”的衣兜,好一会儿,才把眼睛转开。
汪星对这个瘦小个的兴趣,愈发浓厚了。
把众人打发走后,汪星冲瘦小个男孩抬了抬下巴:“你,跟我走!”这家伙跟在他后面,乖乖的,安安静静的,像只温顺的小猫,又像只依恋人的小狗。
汪星径直把瘦小个男孩带到自己家里,汪星注意到,这家伙畏畏缩缩的,小心翼翼地,但又忍不住左一眼、右一眼地偷偷瞥向路过的房间。
进了汪星的房间。汪星在宽大柔软的皮沙发上坐定,翘起二郎腿,下巴冲瘦小个一抬:“你叫什么名字?”
“王务行。三横一竖王,任务的务,行动的行。”
“你是干什么的?”
“我、我没有事做。”王务行本来想说,自己是捡破烂的。但看到汪星在的地方,如此富丽堂皇,自己实在说不出口,说自己
是捡破烂的。
“那你家是哪里的?”
“黄沟菁。”
“你到青y县来,是来亲戚家玩?”
“不是,我没有亲戚。”
“那你来干什么?”汪星身子前倾,有些好奇地盯着王务行。
“想来找点事做。”王务行不由自主地说。他说的不是实话,但是,又是实话。现在,他心里,真想找点什么事情来做做。有种直觉,眼前这位看来很有钱的、高高瘦瘦的帅气非凡的年轻人,说不定能帮他找份工作。
“你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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