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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7章询问案
金宁市***常委会办公楼130会议室里座无虚席,市十三届***23次会议首个询问案会在这里举行。该询问由市***代表曾学凝领衔提出,共有29名市***代表参与签名。在议案建议组组长陈笛等的主持下,到会代表就保障性住房问题与市政府5个机构(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代表提出问题,有关部门答疑解惑,现场交流十分和畅。
这次会议,是萧宸省长在全省范围内提出安居工程新要求之后,全省各地市的一个缩影。金宁作为江东省会,历来是被关注的焦点,偏偏金宁的安居工程进展不尽如人意,所以这次询问案很是牵动了一些人的心。本次市政府五个被询问机构(部门)都事先得到了某些方面的暗示,必须好好回答,不可“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因为“有某些省领导盯着”,如果掉链子,“谁也救不了你们”,甚至“会连累市委、市政府”,到时候,那你们就只能“好自为之”了。
曾学凝首先提出问题:“十一五规划期间,我市计划要建设14万套保障性住房,但目前真正动工的保障性住房只有2万套。但我市在十一五期间,预计户籍家庭保障性住房共需12.65万套,且今后的需求只会增加不会减少。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那么慢是什么原因?谁应对此承担责任?”
“从‘十一五’住房保障规划的执行情况来看,我们确实存在建设速度慢的问题。”市建设局副局长龚海林对此并不讳言。他说:“保障性住房建设缓慢,原因主要有四个:一是部分项目用地存在征地拆迁、规划调整、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的障碍,影响了项目的开工建设进度。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模式单一,规模较小,投融资机制有待完善。‘十一五’期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需求近500亿元,但财政性资金难以满足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资金需求;社会投资由于缺乏明确、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或投融资平台,尚未发挥主力军作用。三是项目审批程序复杂,周期较长,必要的审批仍包括11个环节,审批时限需要约100个工作日;有的审批互为前置或存在缝隙,影响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四是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不足,工作协调机制不畅顺,造成工作效率低下。”
曾学凝继续提出问题:“现在省政府提出新的安居计划,计划提高了保障房要求,安排在‘十一五’期间建设24万套保障性住房,那么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与商品房建筑面积的比率就从25%提高到30%。有专家指出,即使24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能100%完成,大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另一方面,政务院已经明确,到2010年,全国要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为什么我们安排的建设量那么低?”
龚海林回应称:“省政府新制定的安居计划提高了保障房的建设量,规划期内,全市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约24万套,总建筑面积约1616万平方米;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约21万套,开工率力争达到并超过60%;计划竣工保障性住房约21万套,竣工率力争达到并超过50%。根据规划,预计全市新增符合条件的户籍住房困难人群约8万户;同时,综合考虑全市规划期内经济发展需要和人才引进需求,新增符合保障条件的人才约16万户。那么‘十一五’期末,全市住房保障需求总规模约为48.8万户。其中,规划期内,为8万户户籍住房困难人群安排住房保障。”
曾学凝并不收手,他继续提问:“根据《金宁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规定,‘十一五’期间我市计划保障性住房土地总量为10公顷。但实际上2006年保障性住房实际用地42.42公顷,2007年计划为40公顷,到目前为止,实际使用面积是0。我们想问的是,如此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实际供应量,何以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为什么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实际用地还是0?”
对于建设用地供应严重不足的询问,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王铤回应说:“‘十一五’规划要求我市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平方公里,截至上个月底,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实际供应已达2.45平方公里,即245公顷,完成规划目标的122.5%。”同时,他也指出:“2007年保障性住房实际用地并不为0。按照原定计划,2006-2010各年度分别为36.76公顷、60.54公顷、47.81公顷、40.13公顷、60.17公顷。2008-2010年,应安排148.1公顷,即1.48平方公里,而从今年的指标来看,也超过了原先《金宁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提出的2008—2010年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1.1平方公里的目标。当然,离省政府新提出的计划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对此相关部门会做出相应的变化来适应。”
曾学凝放过这一问题,又问:“按照政务院规定,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房,建设用地不得低于70%。金宁市是否达到这样的要求?有的开发商,把中小户型两套变成一套卖,或者申报时是两套,但是卖时却是一套卖,是否有严厉的查处?”
王铤回答说:“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达到‘十一五’期间住房用地供应量的79%。同时,根据对‘十一五’出让商品住房用地建设情况的不完全统计,商品住房建筑面积501.96万平方米建设量中,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面积的住房建筑面积比例分别为72∶11∶17,从在建情况来看,也达到了国家和我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要求的90/70标准,至于省政府的新标准,也需要一定时间来进行政策调整。”
曾学凝微微顿了顿,又问:“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很大,未来需求和建设规模也相当大。但住房建设局负责这项工作的本部负责人只有7人,售房中心30个,人少任务重,何以保证公正性?”
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处副处长过林松表示:“我市目前初步建立了市区两级住房保障管理体制,从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分配和后续管理的职能在市住房和建设局,各区分别在区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街道一级负责保障房的申请受理和初审、复审,市规划国土委负责保障房中长期规划和保障房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基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保障房建设和管理体系,因此暂不考虑设立住宅局。”
但过林松也同时表示:“针对保障房审核***现的漏洞,我市初步决定在市民政部门里设立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对保障房申请者的资格认定进行***的第三方审核。”
曾学凝于是问:“前一段时间,我市保障性住房配售出现弄虚作假情况,有20个申请人被查实虚假申报。管理部门如何保证或尽可能减少这样的现象?有没有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串通?如果有,应该立即清理出公务员队伍。”
龚海林回应说:“截至目前,金宁第二次保障房共有1098户审核不合格,其中有房产的502户,占45%,银行资产理财超过20万的有305户,拥有车辆的156户,其余不合格的135户,目前证券的完全资料仍然没有获得,车辆价值评估还有待于再审核,一旦查出,就会立即公示,取消其申请资格。此外,我们还对终审过程中40多宗问题申请户全部进行了复审。”
不等曾学凝再问,龚海林继续说:“就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的审查来看,我市率先建立了九查九核、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制度,从审查的范围来看,在全国是最严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一是九查九核缺乏很好的***作性,效率不高。对于群众的质询和热议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反思:一是及时沟通方面做得不够。如公示时间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同时也要避免因抢时间而引起公众误会。二是工作中确实存在难点。如媒体反映的零资产、住豪宅等问题,我们在初审、复审阶段对此类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要求各级审核部门重点核查此类个案。由于人力、物力及手段有限,导致虽按规定动作进行了核查,但仍无法取得其弄虚作假的实质证据,只能作为初审、复审合格上报。在终审阶段的九查九核中,如其银行、证券、房产、车辆等项核查均通过的话,只能作为合格处理。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呼吁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压缩获利空间、加大处罚力度等一系列制度设计来解决。”
另外一名名叫肖佳美的代表提出:“在保障性住房配售中,弄虚作假者处罚是5000元罚款,三年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但是很明显,违法成本如此低,建设局是如何考虑的?建设局只是被动、不负责任地去执行有关条例吗?有没有考虑过制定法规的实施细则,把弄虚作假者处罚到倾家荡产?要知道同样的情况在香港是要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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